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级别:专家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常发路1299号。
第二章学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会计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筑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建设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护理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
动画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500元;
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道路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兽医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农业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
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500元;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食品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临床宠物诊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
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电气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机电一体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
宠物维修与培训专业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商务分析及应用专业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待定(按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三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学校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学校会采取不同的措施,核实后给予助学金。
第八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的主要内容
同时,我校业务收入的4%全部用于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了包括“奖、助、补、减、缓”在内的资助体系;
(1)除国家奖学金和吉林省政府奖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500元/人,评定比例2.5%;二等奖300元/人,评定比例5%;三等奖学金100元/人,评定率12.5%。
(二)帮助学校设立勤工俭学基金,鼓励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参加勤工俭学的学生每月可获得400元左右的补助,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三)补充包括各级部门设立的各类临时性补贴,如“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等。按各自的有关规定办理。学校设立的临时困难补助按50元/人(年)的标准核定,由学生处掌握使用。
(四)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儿学生和烈士子女,减免学校学费政策。
(5)延期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实行学费延期政策。
第九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能够自行和家庭筹集资金,无力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被我校录取的学生需在注册后向学校报告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学校从9月份开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进行评估。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第五章入学须知
第十一条外语专业培训的要求
各专业无外语限制。
第十二条核定男女生比例要求。
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第13条批准的身体和健康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制定发布的《吉林工程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准入规则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纪检监察、招办负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
(1)调档比例: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最高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对于按顺序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来源不足时,按不完整的专业计划录取其他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先投档的考生录取,没有满专业计划的录取,志愿投档的录取。
(3)专业志愿:
1.对口招生:对于同时入档的考生,专业志愿录取的原则是分数优先。当分数与专业考生相同时,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外语
2.普通高考:对于同时入档的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然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的顺序优先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转入未被全额录取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志愿是没有年级差异的。
(4)照顾加分:享受政策性加分或降低分数线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中按分数排序,优先录取实际分数高的考生。
(5)附加测试要求:各专业均无附加测试要求。
(六)面试要求:高铁客运与乘务专业需要在入学时参加面试。如果面试失败,可以申请转其他专业。
(七)按上述原则招生。
第十五条联系信息
学校网站:www.jlevc.cn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常发路1299号
电话:0434-3352111/3352230
部门: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