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医保停缴3个月以上有什么影响,珠海医保断缴多久重新累计

社保政策2023-11-06 02:34:35Web

3月13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获悉,珠海市中小零星企业等用人单位缓缴的所属期间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最迟应在2023年3月底前补缴。 否则,

税务机关自四月一日起依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珠海医保停缴3个月以上有什么影响,珠海医保断缴多久重新累计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粤医保发( 2022 ) 18号)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在6个月以上的地市,

中小微型企业、以企业为单位参保的个人雇主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缓缴单位”)、缓缴所属期限为2022年7月至9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最晚必须在2023年3月底之前补充。 在缴纳期限内,部分个人缴费不缓缴的,参保企业应当依法履行职工个人缴费代扣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确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个人账户正常发放。

珠海市税务局提醒,全市2022年7月至9月未缴纳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缓缴单位,应在2023年3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缴费,以免因用人单位逾期缴费而发生滞纳金

缓缴单位逾期缴纳2022年7月至9月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机构缴费的,由2023年4月1日起依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記者】冉小平

【作者】冉小平

【来源】南方新闻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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