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享受条件,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标准

社保政策2023-11-04 03:58:40Web

工伤保险政策1、工伤保险费由谁支付? 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雇主(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为本单位所有职工或用工单位(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享受条件,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标准

2、工伤申报时限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被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的工伤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3、工伤事故发生后,如何接诊治疗工伤,必须到签订服务合同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在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使用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运营机构报告。 工伤情况相对稳定后,由经办机构根据伤情决定是否转入签订服务合同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4、停业补贴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停工期是指工伤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评定残疾等级前,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或者康复机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及病史资料,经诊断确认并出具证明的假期。时间

停业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停业补贴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

所在单位负责人派遣护理。 所在单位未派员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按不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0%的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陪护费。

5、零星企业如何参加工伤保险? 自治区行政辖区内的零星企业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积极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零星企业可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不得设立其他附加条件。

零星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参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雇主等执行。

工伤保险传单1

6、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1)工伤医疗费治疗)2)住院伙食补助费)3)门诊交通费、住宿费; )4)康复治疗费;5 )辅助器具费; )6)停业补贴(7)生活保障费(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残疾补贴( 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传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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