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机构全称:建东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标准机构代码:13105
江苏学院代码:1965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1号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学制:3年。
建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民办高校。学院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长江三角洲腹地。学院位于常州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沪宁高速公路以南,毗邻常州高铁站。
现在学院开设了工程、管理、经济、文学等30个专业。学院目标明确,理念先进。学院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在教学过程中,要突出应用性和针对性,加强实践能力培养,实行教学做一体化,实行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多证制,使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和谐健康发展,为学生毕业与就业“零距离”衔接奠定基础。近三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处于同类院校前列。
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学生工作指导原则,优秀的辅导员团队为学生提供24小时全流程服务和准军事化管理,有效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使其提前适应现代企业对员工的要求,确保学生在建东“学会做人,学会做事”。真正做到了学生满意,家长放心,企业满意,社会认可。
校企合作班依托江苏省产业优势,与优质大中型企业紧密合作,按照行业专业标准设计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方案,实行校企双元教学。在校三年期间,根据企业对人才培养方案的需求,实现“理论与实践”和就业的紧密结合,努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校企合作班学生享受普通班学生的所有待遇,还享受:
在企业实习期间获得企业提供的劳动报酬,一部分用于学生生活费,一部分用于冲抵部分学费,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在企业实习期间食宿统一安排。企业提供免费工作餐,购买人身保险。
可优先获得优质企业的工作岗位。可以培养为企业的骨干员工和后备干部。
二、招生对象
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且符合省专科录取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以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录取办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男女生比例没有要求。
3.空中乘务专业、民航空中安全与保障专业、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推荐报考条件:女生身高163cm—174cm,男生身高174cm—185cm;单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5(可佩戴隐形眼镜);五官端正,体型匀称,体态协调,无“X”腿或“O”腿,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和皮肤病;发音清晰,听力正常,交流无障碍。
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推荐报考条件: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单眼的
6.其他省份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并符合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录取。
7.入学后,按国家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享受相应的大学生待遇。
8.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考生所在省市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动词(verb的缩写)学费
1.学费:文科12000元/学年,理科14000元/学年。
2.校企合作班学生个人缴费:6800元/生年;其余的学生实习将由企业赞助。
3.住宿费:1200元/学年。
4.按照苏家费〔2013〕154号文件规定收取费用;
5.退款办法:按苏加费[2005]10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不及物动词入学注册
1.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毕业学校领取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自愿办理),报到时交给学院辅导员。
2.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学院规定的相关证件和材料,按期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请假或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学院会根据招生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才能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徇私舞弊者取消资格。
七。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5000元/年。
3.高校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奖励金额最高可达10000元。
4.国家助学金:对努力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300-4300元/年;
5.勤工助学补贴: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困难学生。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经济困难的江苏省户籍学生,均可在家申请最高8000元/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八。证书的颁发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授予教育部注册的建东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享受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九。联系信息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嫩江路1号,213000
电话:0519-85132710
网址:www.czjdu.com电子邮箱:zjc@czjdu.com
X.补充条款
1.本章程适用于建东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
2.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建东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