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细则
学院简介
我院的前身是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于1938年在延安创办的鲁迅艺术学院。它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认真、勤奋、谦虚”的校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从延安迁至东北,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系的基础上成立东北音乐学院,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我院自成立以来,始终以繁荣民族音乐文化、服务人民为己任,在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社会主义革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同历史阶段做出了突出贡献。我院为国家培养了数以万计的音乐舞蹈人才,创作了《黄河大合唱》 《革命人永远是年轻》 《我们走在大路上》等一大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音乐作品,为我国的文化事业和高等艺术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经过几代申银人的共同努力,学院不断发展壮大,在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人才培养和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和艺术实践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
我院有郝散校区、长清校区、桃仙校区、大联校区四个校区,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下设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艺术理论、音乐舞蹈、戏剧影视、设计等17个本科专业,其中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理论、音乐、舞蹈两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MFA学位授予权。2023年,我院被辽宁省人民政府定为辽宁省重点建设高校,“音乐舞蹈”为辽宁省一级建设学科。2023年,我院被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支持高校“双一流”学科建设的13所重点高校之一。
我院被教育部定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荣获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先后被辽宁省委、省政府指定为艺术人才培养基地、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族声乐教学实践创新中心、辽宁高校陆毅音乐文化研究院。
我院拥有强大的师资力量和科研团队,以及音乐舞蹈学院等艺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艺术实践四位一体的教育教学体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奖获得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名;辽宁省领军人才1名,辽宁省特聘教授2名;辽宁省优秀专家2名;辽宁省宣传文化系统有三个“四个一批”人才;“星辽人才计划”拔尖青年人才4人;辽宁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辽宁省优秀教师2名。国家级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特色专业、示范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优势专业14个。
我院先后成立了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管弦乐团、北方女子民歌合唱团、北方青年合唱团、北方游等多个艺术表演团体
今后,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承和发扬艺鹭的光荣传统,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坚持“植根民族、融入时代、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打造精品排练,培养德才兼备的艺术人才,努力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一流的音乐学院,为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贡献力量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2)学校的地点和地址:
1.郝散校区:沈阳市和平区郝散街61号。专业:艺术史、音乐学(五年制)、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
2.桃仙校区:沈阳市浑南区凤凰街9号。招生:舞蹈表演与编舞。
3.长清校区:沈阳市浑南区文慧街18号。专业:艺术与技术、表演、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电视文学、戏剧电视艺术设计、音乐表演、音乐学(四年制)、舞蹈。
4.大连校区:大连校区暂迁至沈阳教学。大连校区音乐教育系、声乐系、钢琴系、管弦乐系、民乐系新生就读郝散校区,大连分校舞蹈系新生就读长清校区。招生:音乐学(四年制)、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研究。
(3)学校类型:公立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6万平方米(约689.5亩),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3.8平方米,平均每生宿舍面积10.2平方米;生师比7.9;专任教师1069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务专任教师占37%,研究生以上学历专任教师占63.6%;教学科研设备总价值10419.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设备价值11755.1元;69.1万册,生均77.9册。
二。计划的特殊说明
(1)我院所有专业均无外语限制。入学后,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2)我院各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要求和限制。
(3)我院招生计划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4)我院无预约计划。
(五)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院官网公布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一)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130101 |
艺术史论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8000 |
2 |
130201 |
音乐表演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3 |
130202 |
音乐学 |
五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8000 |
4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
5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五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6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
7 |
130204 |
舞蹈表演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8 |
130205 |
舞蹈学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9 |
130206 |
舞蹈编导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10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3000 |
11 |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3000 |
12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3000 |
13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14 |
130308 |
录音艺术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15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3000 |
16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17 |
130311T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四年 |
文理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2)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招生方向)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就读地点 |
|
艺术史论 130101 |
音乐学系 |
三好校区 |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学理论(五年制) |
|||
音乐学 130202 |
音乐学(四年制)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系 |
长青校区 |
声乐教育系 |
||||
民族声乐教育系 |
||||
键盘器乐教育系 |
||||
管弦器乐教育系 |
||||
民族器乐教育系 |
||||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
作曲系 |
三好校区 |
|
视唱练耳 |
||||
录音艺术 130308 |
||||
音乐表演 130201 |
乐队指挥 |
|||
合唱指挥 |
||||
音乐表演 130201 |
美声演唱 |
声乐歌剧系 |
三好校区 |
|
胡明健声乐专家组 |
三好校区 |
|||
音乐表演 130201 |
民族声乐演唱 |
民族声乐系 |
三好校区 |
|
音乐表演 130201 |
钢琴演奏 |
钢琴系 |
三好校区 |
|
手风琴演奏 |
||||
音乐表演 130201 |
长笛演奏 |
管弦系 |
三好校区 |
|
双簧管演奏 |
||||
单簧管演奏 |
||||
大管演奏 |
||||
古典萨克斯演奏 |
||||
圆号演奏 |
||||
小号演奏 |
||||
长号演奏 |
||||
大号演奏 |
||||
小提琴演奏 |
||||
中提琴演奏 |
||||
大提琴演奏 |
||||
低音提琴演奏 |
||||
竖琴演奏 |
||||
古典吉他演奏 |
||||
古典打击乐演奏 |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就读地点 |
|
音乐表演 130201 |
竹笛演奏 |
民族器乐系 |
三好校区 |
|
笙演奏 |
||||
唢呐演奏 |
||||
管子演奏 |
||||
柳琴演奏 |
||||
琵琶演奏 |
||||
阮演奏 |
||||
扬琴演奏 |
||||
古筝演奏 |
||||
古琴演奏 |
||||
箜篌演奏 |
||||
二胡演奏 |
||||
板胡演奏 |
||||
三弦演奏 |
||||
大提琴演奏 |
||||
低音提琴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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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打击乐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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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130201 |
流行音乐演唱 |
现代音乐学院 |
流行声乐系 |
长青校区 |
流行萨克斯演奏 |
流行器乐系 |
|||
电吉他演奏 |
||||
电贝司演奏 |
||||
流行打击乐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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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钢琴与合成器演奏 |
||||
电子管风琴演奏 |
电子管风琴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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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科技 130509T |
键盘乐器修造 |
音乐科技系 |
长青校区 |
|
弦乐器制作 |
||||
管乐器维修 |
||||
乐音与健康 |
||||
舞蹈表演 130204 |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
舞蹈学院 |
桃仙校区 |
|
中国古典舞表演 |
||||
芭蕾舞表演 |
||||
国际标准舞表演 |
||||
现代舞表演 |
||||
舞蹈编导 130206 |
||||
舞蹈学 130205 |
舞蹈学院 |
长青校区 |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就读地点 |
|
表演 130301 |
影视表演 |
戏剧影视学院 |
戏剧影视表演系 |
长青校区 |
音乐剧表演 |
||||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系 |
|||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系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311T |
影视摄影与制作系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
播音与主持系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 |
|||
音乐学 130202 |
大连 分院 |
音乐教育系 |
三好校区 |
|
音乐表演 130201 |
美声演唱 |
声乐系 |
||
民族声乐演唱 |
||||
流行音乐演唱 |
||||
音乐表演 130201 |
钢琴演奏 |
钢琴系 |
||
手风琴演奏 |
||||
音乐表演 130201 |
长笛演奏 |
管弦系 |
||
单簧管演奏 |
||||
双簧管演奏 |
||||
大管演奏 |
||||
古典萨克斯演奏 |
||||
小提琴演奏 |
||||
大提琴演奏 |
||||
低音提琴演奏 |
||||
音乐表演 130201 |
竹笛演奏 |
民乐系 |
||
唢呐演奏 |
||||
琵琶演奏 |
||||
扬琴演奏 |
||||
古筝演奏 |
||||
二胡演奏 |
||||
舞蹈表演 130204 |
中国古典舞表演 |
舞蹈系 |
长青校区 |
|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
||||
舞蹈学 130205 |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说明
学生在本科学习期满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授予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标准,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动词(verb的缩写)费用描述
(一)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学生将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本简章第4页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最终按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郝散校区800元/学年;常青校区1000元/学年六间,800元/学年八间;桃仙校区四人间1200元/学年,六人间1000元/学年。
(二)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还方法
学生需要支付ea的学费
1.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第一类每人每年4400元、第二类每人每年2750元)。
2.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
3.学术奖学金:包括学术奖学金(第一类每人每年3000元、第二类每人每年2500元、第三类每人每年1500元)、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赛年度获得的其他奖学金的20%)、荣誉奖学金(根据奖励等级每人每年500元至5000元)、创新创业奖学金(根据奖励等级每人每年200元至10000元)。
4.孤儿大学生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按规定减免。
(四)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政策按《我和我的祖国》执行。
不及物动词应用说明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生源所在省高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可报考我院。
2.考生在报名前,一定要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专业符合学生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的相关要求和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的《沈阳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因考生不遵守上述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招生范围
1.2023年美术史理论专业只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山东四省招生。
2.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2023年只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山东、河北、内蒙古、湖南省招生。
3.202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在辽宁、黑龙江、山东、内蒙古、广东五省招生。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23年只在辽宁、山东、安徽三省招生。
5.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招生方向2023年在除江西省外的其他省份招生。
6.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7.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港澳台学生联合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考。同时,考生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参加专业考试。
(3)考点的设置
2023年,我院招生考试中心设在郝散校区(沈阳市和平区郝散街61号)。
(四)报名方式
参加我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的考生,须通过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官方账号报名系统报名并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等支付方式。
(五)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1月20日-2月10日;如果系统在截止日期后关闭,将不予处理。
2.“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微信官方账号:sycmbkzs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相关要求。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按照网上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选择自己的专业报名考试,进行网上支付,并认真进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考生所交费用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予退还。
5.如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有误或遗漏,影响考试和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那些
1.报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录音艺术专业(招聘方向)的考生需参加现场校考。初试合格的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并缴纳复试费后,方可参加专业和基础课考试的复试。具体考试内容见《2023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和各省统考子科类对应表》。
2.报考艺术类、技术类专业键盘乐器修理、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方向的考生,通过指定网络软件录制并提交初试内容视频。通过初审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并缴纳复试费用后,即可参加现场复试。具体考试内容见《2023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调整版)》。
3.报考音乐学(四年制)、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报考音乐学(不含合唱指挥与乐队指挥)、音乐学(五年制音乐学理论)、舞蹈表演、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技术(音乐与健康)专业的考生,试听一次,按要求通过指定网络软件进行录音录像。考试内容详见《2023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调整版)》。
(2)校考专业最终成绩的计算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录音艺术专业(招聘方向)初试和复试成绩相加作为该专业最终成绩,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成绩的60%方可获得复试和录取资格;基础乐理、视唱练耳训练成绩不计入最终专业成绩,只指定合格分数。
2.艺术类、技术类专业键盘乐器修理、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专业初试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最终专业成绩,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科目试卷成绩的60%方可获得复试和录取资格。
3.音乐学(五年制音乐学理论体系)、音乐学(四年制音乐学体系)、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除外)、舞蹈表演、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与技术(音乐与健康)将作为最终专业成绩一起加入。
(三)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专业考试的要求参加所报专业的所有科目。如果他们错过任何科目考试,学校考试的最终结果将被记录为缺席。
2.辽宁省外考生报考我院音乐学专业(四年制)的演唱及表演要求如下:
院 |
系 |
演唱唱法 |
演奏乐器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 |
钢琴 |
声乐教育系 |
美声 |
钢琴 |
|
民族声乐教育系 |
民声 |
钢琴 |
|
键盘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钢琴、手风琴 |
|
管弦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打击乐 |
|
民族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二胡、板胡、民族打击乐、马头琴 |
|
大连分院 |
音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 |
钢琴 |
3.参加现场校考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集合,按抽签号顺序参加考试。
4.现场校考面试科目考试中,考试内容由考场主任指定。
5.校考专业最终成绩将于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结束后两周在我院本科招生网公布。
(4)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八。录取原则
(1)我院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和投档原则。
(2)艺术史理论专业2023年只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山东四省招生。本专业对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无要求。志愿填报本专业的考生在普通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根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除艺术史理论专业外,其他专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
2.音乐学(四年制)、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辽宁省考生按辽宁省艺考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辽宁省考生按校考各专业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戏剧影视艺术设计专业2023年只在辽宁、黑龙江、吉林、山东、河北、内蒙古、湖南省招生。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美术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2023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只在辽宁、黑龙江、山东、内蒙古、广东五省招生。考生所在省份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2023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只招收辽宁、山东、安徽三省学生,使用考生所在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使用文学编导成绩,安徽省使用统考模块二次成绩),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艺术类、科技类专业的音乐与健康招聘方向2023年全国招生。根据校考合格生源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校考合格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按听力听力笔试、校考基础乐理、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六)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发布的《2023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要求(调整版)》。
九。准许进入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入学时必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终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按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开学后三个月内参加我院组织的材料审核和专业复试。我院将对复试不合格、录取前后考试成绩有显著差异的考生组织专项考察。经查,如有提供虚假作品和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录取等违法行为,将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查处和追究责任。
辽宁省内外年满18周岁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转移户口;自报名之日起,未满18周岁的新生不得办理户口迁移。
好校区沈阳市三环以内注册学生为走读生,长清校区沈阳市二环以内注册学生愿意入住,其他新生均要求住校。
X.联系信息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郝散街61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话:(024)23894405
传真:(024)23894405
网站:http://www.sycm.edu.cn
本手册未尽事宜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调整和变化将及时在我司官网公布,以新公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网。
网址:http://ww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