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名称(全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学校地点和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呼市台南街38号
3.办学类型:公立高职院校
4.学校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主要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约150.3亩);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2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3.3平方米;生师比29.7;专任教师264人,其中副高级职务专任教师24.6人,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67.4人。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3471.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3936.8元;38.5万册,生均43.7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省计划主要安排中西部地区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级专业和重点支持专业计划。
2.有语言限制和允许招生语言的批准专业:无。
3.有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比例的专业:无。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别)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630201 |
金融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2 |
630202 |
国际金融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3 |
630209 |
互联网金融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4 |
630302 |
会计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5 |
630402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3 |
5 |
文理兼招 |
4500 |
|
6 |
630301 |
财务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4500 |
|
7 |
630103 |
资产评估与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8 |
630205 |
保险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9 |
630203 |
证券与期货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10 |
630206 |
投资与理财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11 |
630501 |
国际贸易实务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12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4500 |
|
13 |
630701 |
市场营销 |
3 |
5 |
文理兼招 |
4500 |
|
14 |
640101 |
旅游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15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3 |
5 |
文理兼招 |
5000 |
|
16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17 |
610211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
18 |
610212 |
移动应用开发 |
3 |
5 |
文理兼招 |
4800 |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说明
学生完成学业,考试合格,授予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动词(verb的缩写)费用描述
1.学费和住宿费的标准
按照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的标准已在表“三。专业设置说明”,并且住宿费分为6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三个档次。
2.学费和住宿费退款方法
如果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学校建立新生注册“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学校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奖励和资助总额覆盖率约为70%。评选条件、奖励金额和比例按当年国家、辽宁省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目前执行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奖学金一等奖4400元/年、国家奖学金二等奖2750元/年、校园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年、校园奖学金二等奖1000元/年、校园奖学金三等奖800元/年。
学校积极配合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贷款,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对孤儿和因特殊原因家庭困难的考生,经核实后给予适当救助。
勤工俭学资助:学校有勤工俭学资金,贫困生可以申请勤工俭学,通过劳动获得学生资助。
不及物动词入学方法说明
1.归档比例
按批次志愿依次投档,阅读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批次,应控制调档比例
2023年,我校根据招生省(市、自治区)的要求,决定是否接受平行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自治区),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首次上线考生人数少于计划招生人数时,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网上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将不查阅其他志愿考生的档案。
4.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享受加分和减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给予加分和减分,然后转入下一级,择优录取。
5.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进行专业安排。
提前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分数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信息和网站地址
电话:024-62299413,024-62837633
学校传真:024-89872654
学校网站:www.lnfv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