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学校位置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街253号,110034。
3.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立)
4.学校级别: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22.8万平方米(约1841.6亩);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3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10.5平方米;生师比16.9;专任教师139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务专任教师占54.8%,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占83.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34244.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13918.4元;231.1万册,生均93.9册。
二。计划的描述
1.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并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中西部地区重点扶持政策、历年录取情况等因素。从而按省份和专业确定招生计划。预约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预留方案时,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按规定在批次投档前投入使用。
学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2.有语言限制的专业和允许招生的语言:
(1)以下专业语言受限,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翻译专业。
(2)以下专业录取后需要学习英语,非英语专业考生请慎重申请。录取后因语言问题不能完成学业的,学校不予调整专业:国际汉语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新升本科)、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教育技术、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金融(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3.男女生比例和限制比例要求的专业:无。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使用等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 | 招考方向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