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公布,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

自考指南2023-11-10 01:39:25chanong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名称(全称):辽宁师范大学

2.学校位置和学校地址:

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公布,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计划

(一)辽宁师范大学西山湖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刘舒南街1号)办学专业为:

中国文学(师范)、国际汉语教育(师范)、广告学、新闻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教育技术(师范)、数字媒体艺术、历史学(师范)、文物与博物馆学、旅游管理、法学、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环境科学、动画

(二)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的专业有:

教育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心理学(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师范)、思想政治教育、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图书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会计学、化学(师范科技、地理科学(师范)、地理信息科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日语(师范)、日语(师范)、法语、俄语、英语(师范)、翻译、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体育(师范)、社会

3.学校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立)

4.学校级别: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主要条件:校园占地88万平方米(约1320.1亩);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0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10.3平方米;生师比19.2;专任教师1160.0人,其中副高级职务专任教师52.1人,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82.2人。教学科研设备总价值36813.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设备价值14402.1元;藏书202.2万册,平均每个学生78.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最终按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我校预留计划数不到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按照国家和有关省的文件精神执行,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过程中,对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语言要求

(1)英语(师范)、翻译、法语、国际商务、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国际汉语教育(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2)日语(师范)和日语专业招收日语和英语考生。

(3)俄语专业招收俄语和英语考生。

(4)其他专业语言不限。

3.对男女学生比例的要求

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没有限制。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备注

1

030101K

法学

3-6

文史

法学

4200

2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3-6

文史

法学

4200

3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3-6

文史

法学

3500

4

040101

教育学

3-6

文史

教育学

3500

5

040104

教育技术学

3-6

理工

理学

3500

6

040106

学前教育

3-6

文史

教育学

3500

7

040108

特殊教育

3-6

文史

教育学

3500

8

040201

体育教育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000

9

040202K

运动训练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10000

10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3-6

文理兼招

教育学

4800

11

050101

汉语言文学

3-6

文史

文学

3500

12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3-6

文史

文学

3500

13

050201

英语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

14

050202

俄语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5

050204

法语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6

050207

日语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000(师范)/4800

17

050261

翻译

3-6

文理兼招

文学

4800

18

050301

新闻学

3-6

文史

文学

4200

19

050303

广告学

3-6

文史

文学

4200

20

060101

历史学

3-6

文史

历史学

3500

21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3-6

文史

历史学

3500

22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3-6

理工

理学

3500

23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3-6

理工

理学

4200

24

070201

物理学

3-6

理工

理学

3500

25

070301

化学

3-6

理工

理学

3500

26

070302

应用化学

3-6

理工

理学

4200

27

070501

地理科学

3-6

理工

理学

3500

28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3-6

理工

理学

4200

29

071001

生物科学

3-6

理工

理学

3500

30

071002

生物技术

3-6

理工

理学

4200

31

071101

心理学

3-6

理工

理学

3500

32

071102

应用心理学

3-6

理工

理学

3500

33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3-6

理工

工学

4800

34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3-6

理工

工学

4800

35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6

理工

工学

3500(师范)/4800

36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3-6

理工

工学

4800

37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3-6

理工

工学

4200

38

082503

环境科学

3-6

理工

理学

4200

39

100706T

药物化学

3-6

理工

理学

4200

40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41

120203K

会计学

3-6

理工

管理学

4200

42

120205

国际商务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3

120205H

国际商务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39000

中外合作办学

44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3-6

文史

管理学

4200

45

120402

行政管理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6

120501

图书馆学

3-6

理工

管理学

3500

47

120901K

旅游管理

3-6

文理兼招

管理学

4200

48

130201

音乐表演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48

130202

音乐学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50

130205

舞蹈学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51

130301

表演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2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3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4

130310

动画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5

130401

美术学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5000

56

130402

绘画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8

130503

环境设计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59

130506

公共艺术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60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3-6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0000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说明

1.本科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授予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成绩合格,授予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辽宁师范大学和密苏里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

2.学费和住宿费退款方式:

根据我校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号(辽教发〔2006〕76号)规定,学生休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3.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资助的政策和相关程序:

(1)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奖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等奖学金2750元/年及学校助学金;

(3)组织评选上进心大学生、自强之星;

(四)设立勤工俭学岗位;

(5)成立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补助。

每年9月,学校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身份进行认定和公示。

不及物动词国际交流与合作说明

辽宁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是辽宁师范大学和密苏里州立大学的合资企业。引入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教学体系,全英文授课。

1.辽宁省同批次录取。

2.在第二年课程结束时(GPA成绩不低于2.5),学生可以自愿选择在中国留学或申请密苏里州立大学继续未来两年的学业。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辽宁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密苏里州立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理学学士学位。

七。入学方法说明

1.归档比例:

按批次依次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要求:

(1)我校应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报考旅游管理与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身材匀称,普通话基础好。

(3)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度(俗称色盲)不能被各类美术专业录取。

3.大学志愿与录取: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办相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按照院校志愿的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将依次接收第二、第三志愿考生。

我校美术(师范类)、绘画、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第一批录取中,均采用平行志愿的录取模式。音乐(师范)、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舞蹈(师范)、表演专业在辽宁艺术类本科第二阶段审批中实行有序志愿招生模式;我校已批准辽宁省体育教育本科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

4.高考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录取原则如下:

(1)浙江、上海、北京、山东、天津和海南

浙江、上海、北京、山东、天津、海南六省(市)设置的招生计划中对选考科目和综合素质档案使用的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官网公布为准。

(2)内蒙古

按照“各专业总招生计划1:1,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专业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

2023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招收参加山东省23所学校联考的合格考生,按联考最高分择优录取。招生科目为艺术文学,乐器为竹笛、二胡、扬琴、大提琴。

5.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增加、降低分数线和择优录取的考生,我校将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有关文件精神。

6.已进入档案的考生专业安排:

我校在全面考查考生德、智、体等各项素质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除外),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

对于第一阶段辽宁艺术类本科批、辽宁体育类本科批、普通类省级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根据投档成绩作为专业录取依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如下:

对于录取分数线相同的考生,按照原籍省招办文件要求,按照相应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生源省招办文件未规定录取分数线相同考生的参考学科顺序,则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选择我校文史类;工科专业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选择;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相同时,按其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相应科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录取分数线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于特殊专业(如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点对点交流计划、定向合作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保送、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按国家及相关省(区、市)文件要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7.特殊类型注册的提示:

(一)普通文史类、理工类录取方式:

报考英语(师范)和法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达到外语满分的70%;报考翻译、国际商务、国际汉语教育(教师培训)专业的考生,建议英语成绩达到外语满分的70%;报考外语专业并在高中阶段从事民族语言教学的考生,外语成绩应达到满分的60%。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意愿的英语考生。建议英语成绩达到110分(满分150分,未满150分按比例计算)。

2023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将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填报,单独设立填报单位,不再单独设置录取批次。

(二)艺术类录取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山东省音乐表演类专业考生录取办法见章程第七部分。

我校招收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招生所在省(自治区)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舞蹈(师范)专业认定为河南省舞蹈(艺术舞蹈)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认定为山东省《2023年山东师范大学等23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招生专业使用的文化成绩包括高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必须通过统一考试

考生需参加生源省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合格。他们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体育高考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5+体育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

(四)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办法:

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委托的统一考试机构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并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3年体育训练、武术、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文化考试。在其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 70%)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其综合成绩进行排名。如果第一志愿专业中有一个专业的合格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将调整到其他第一志愿专业(专业依次为田径、足球(非守门员)、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篮球、排球(非免费)、艺术体操)。如果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的录取方式与第一志愿相同。具有一级运动员水平的考生,可在我校最低文化成绩控制线下降30分录取;具有运动员技术水平的考生,可按低于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50分录取。考生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

(5)竞走运动员入场方式:

学校保送录取运动员的录取办法按国家体育总局和《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保送录取运动员学历教育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办法:

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录取办法等按教育部和《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学历教育招生简章》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解释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试和复试。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获得学籍。复试、复试不合格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教师要取得资格,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本简章内容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有出入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九。联系电话和网站地址

电话:0411-82158993

传真:0411-82159880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850号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9

网站:http://zsb.lnnu.edu.cn

学校网站:http://www.l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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