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567
二、学校地址:
陕西省宝鸡高新开发区高辛大道239号
三、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四。学院简介:
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它成立于2003年4月。位于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占地1203亩。有六所二级学院,一所附属中专,一所继续教育学院,一所二级甲等附属医院。教职工1400余人,全日制学生16000余人。三年制高职专业52个,五年制专科专业20个,三年制中专专业26个,涵盖11个大类,31个大类。
动词(verb的缩写)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不及物动词组织: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副院长、各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
八。外语要求:各专业外语不限(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九。男女比例要求:男女比例不限。
X.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XI。录取原则:
1.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此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达到满额。
2.接受无级差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如果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将被辞退。
3.我院认可各省(区)的加分和减分政策。
4.对已入档考生进行专业安排的方法: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报考专业的先后顺序,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并服从调剂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将被辞退。
十二、新生入学后由学院进行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学生毕业时考试合格者,由我院授予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文凭。
十四、各专业学费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文理类专业学费标准:5500元/年。
十五。资助政策:
学院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伙食补助相结合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十六。联系部门: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917-3568018,3568029
学院传真:0917-3568026
网站:www.bjvtc.com
电子邮件地址:bj3568018@163.com
邮政编码:721013
十七。本章程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