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本市社会保障信息系统调整影响,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处理方式调整包括
一.受影响的业务办理渠道
(一)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渠道离退休、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两项业务将于2023年3月20日17时起关闭。
(二)市公积金中心官方互联网渠道(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公积金手机APP )提前退休、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异地缴存及提取半年以上住房公积金业务将于2023年3月20日17时起关闭。
(三)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可通过市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络渠道申请。
(四)受上述影响的业务办理渠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线上办理渠道不受影响。
二、相关业务线下办理渠道和资料
(一)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向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网点或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材料原件; 2、本人名下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类似银行的账户借记卡); 3、提前退休需提供养老金发放证明(养老金评估表或养老金发放卡或领取养老金的存折)。
(二)提取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向本市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网点或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材料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证明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类似银行的账户借记卡); 4、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停止缴存但未封存的,
还应提供个人和公司劳动关系终止的证明。
(三)提取异地未缴存且封存半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向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材料原件; 2、《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类似银行的账户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