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答辩前突然被抓!案件详情公布。

新闻数据2023-12-25 18:01:3651data

近日

毕业答辩前突然被抓!案件详情公布。

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称

最近审结了几起“扫黄打非”刑事案件

其中包括在北京审查的

一起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

北京一所大学的学生恰好是某

犯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被判一年徒刑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前些天

北京房山检察院公布了此案的详细情况

检察机关称,刚某是北京某大学大四学生,2021年1月至6月期间,他多次穿着“碎花长裙”、“日式高中校服”、“萝莉”等进行角色扮演,与两名男网友拍摄淫秽视频

毕业答辩前夕,因涉嫌制作、销售、传播淫秽物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21年9月,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制作、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刚某提起公诉。

2022年1月,刚某因制作、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据某回忆,父母离婚、自己再婚后,继父经常殴打他。 2021年1月初,找朋友注册了推特账户。 随后,在该账号上发布了淫秽视频的小片段,并在后面添加了微信号和QQ号码。 如果想看视频完整版,加他微信或QQ好友,每个视频60-80元。 某称,这些淫秽视频的内容都是与其他男子的下流视频,而且都是自己拍摄的,自己这么做也是为了赚钱。

对于自己犯的错误,某某一味悔恨。

视频文件20个以上

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有下列嫌疑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电影、表演、视频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检察官注意:

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生活情趣,始终保持思想纯洁和精神高尚,牢固树立“幸福来自奋斗”的思想意识,通过合法渠道和努力获取报酬。 千万不要抱着侥幸,触犯法律的底线,毁掉自己的前途。

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网络空间不是“世外桃源”,也不是法外之地。 在网络活动中要自重自爱,自觉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谨言慎行,维护网络良好的传播秩序,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综合:中国青年报,@扫黄打非,北京房山检察院

来源:广东公共电视现场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新闻数据1970-01-01
新闻数据1970-01-01
新闻数据1970-01-01
新闻数据1970-01-01
新闻数据1970-01-01
新闻数据197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