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水价调整方案公布!第一阶梯综合水价由3.45元/米调整为4.09元/米

新闻数据2023-12-18 05:17:5451data

今天下午,市发改委网站公布了全社会召开本市居民水价听证会的具体情况时间、场地及水价调整定价方案、成本监审报告等。

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发布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市发改委和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经过深入研究论证,研究形成了本市水价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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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水价调整方案公布!第一阶梯综合水价由3.45元/米调整为4.09元/米

水价调整范围

此次调整涉及的范围为上海市市属排水供应企业服务区域内,即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威立雅自来水有限公司两家市属排水供应企业服务区域内居民用户水价。 涉及黄浦区、静安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虹口区、长宁区、闵行区、宝山区、浦东新区和嘉定区等部分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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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调整价格方案

一是调整居民阶梯水价标准。 第一阶段综合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3.45元调整为4.09元,其中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27元,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1.82元。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 (原发价格〔2013〕2676号)的规定,本市供水价格阶梯比价关系调整为1:1.7:3,污水处理费与第一阶梯一致,两三阶梯综合水价相应同时,两三阶段综合水价进行了相应调整,第二阶段综合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83元调整为5.72元,第三阶段综合水价由现行的每立方米5.83元调整为8.63元。

二是保持居民楼梯水量一定。 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此次水价调整将保持每步水量不变。 第一阶段水量为户均每年0-220立方米(含),第二阶段水量为户均每年220-300立方米,第三阶段水量为户均每年300立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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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居民支出测算

水价调整后,按每户每月生活用水量15立方米测算,每户每月水费支出约61.35元,占本市城镇常住居民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的0.42%,2020年上海市统计数据显示,增加的水费支出为每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改委于7月29日发布听证会第一次公告,公告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产生方式以及消费者的登记条件和登记办法等事项。 目前,听证会参加人员已全部登记完毕,听证会参加人员22人、消费者替代人员3人、旁听人员5人名单已确定。

8月31日,市发改委将在上海科技馆召开居民用户水价调整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对本市市属排水服务区居民用户水价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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