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建议调整阶梯电价,安徽省发改委回复。

新闻数据2023-11-06 15:29:3451data

皖讯近日,安徽省发改委网“指导信箱”发文的网友建议调整居民用电阶梯电价。 该网友表示,安徽省居民电价标准应该在2012年实施。 不是可以考虑调整吗?

网友建议调整阶梯电价,安徽省发改委回复。

安徽省发改委回复: 2012年,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经公开听证并报省政府同意,我省自当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居民生活用电收费制度。 为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高生活质量需求,实行分三个阶段、增量递增。 首档电量为户均每月180度,每千瓦时0.5653元; 第二阶段电价每户每月181-350度,在第一阶段基础上每千瓦时上调5美分; 第三阶段电量每户每月350度以上的部分,电价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上调0.3元。 考虑到我省居民生活用电的季节性需求,居民阶梯电量以一年为计量周期,月末滚动使用。 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电价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国家发改委负责。 关于你反映的阶梯电价调整,我们会积极向国家发改委反映。

编辑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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