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演讲稿(我喜欢的一本书500字)

写事作文2024-01-15 17:42:46壹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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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篇一)

赵雅帅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脑子里就油然而生的想到了《简·爱》。为什么呢?因为《简·爱》这本书让我感悟良多。

主人公简爱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地想要一口气读完它。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可怜的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受尽了人们的欺负。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但那个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干这个干那个的,还总是打简爱,但是海伦和简爱做了朋友,他们两个很开心。可是不幸的是,可是海伦患了绝症离开了简爱,这下简爱又没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成长,可她凭着一颗坚强的心灵当上了一位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家人对简爱很好,家中的男人很快和简爱相爱了。可正在时候,简爱发现那个男人还有妻子,于是她离开了男人。男人得知消息后,在庄园里放了一场大火,把他的妻子烧死了,但是,那个男人也因此失明了。就在男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的身边,两人从此幸福的在一起了。

“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这句话用来描述简爱的经历再合适不过了。她用自己的劳动向上帝换来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简爱挺过了生活的种种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了这个故事,使我认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多么的美好呀!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中可以说是一帆风顺。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热爱生活呢?即使遇到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和简爱一样拥有一颗坚强的心,勇敢面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二)

最近,妈妈带我去看了电影《哈利。波特》。不得了,这部科幻电影一下子把我迷住了,意犹未尽的同时,我好想再去看下这部电影的原著小说版。在我向妈妈保证读完这本小说后写一(篇读后感的承诺后,从她那里讨来了100元,得到钱后,我心满意足地来到了书店。

有句话说:好事多磨。那样兴匆匆地到书店后,一摸口袋才发现,原来我太兴奋了,尽然忘带钱了,又折返回家取了钱再次回到书店。我迫不及待的在一楼的书架上找,找呀找翻呀翻,把书翻的乱七八糟,也没找到这本书,书没找到可把书店的老板惹生气了,她斥责我不文明没礼貌。于是,我连忙向书店道歉,这是我的错。后来,在书店二楼的书架上我终于找到哈利波特小说版。赶紧付了钱立刻奔回家。

到家后,我就准备开始享受这本神奇美书。但妈妈说还有课外课,我只能硬着头皮去跟其它小朋友上课。我灵机一动,趁妈妈不注意时,悄悄把这本书塞进了书包里,在课堂上还在偷偷默默地看书,可是还没看上几分钟,正在津津有味之时就被老师发现了,这下真是要惨了,又少不了一顿挨批。书被没收了,还被妈妈罚面壁思过。这次后,我再也不敢在课堂上看课外书了。

幸运的是,几天后妈妈把书还给了我。好书一定要和小朋友分享,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小朋友看的书,充满神奇,有着太多的不可思议。读完此书,我也好想拥有魔法,但是人类是不可能有的,所以我只能把自己放进这本小说里,这些是在平时的生活中不可能体验到的神奇。书中小哈与朋友之间的友谊和信念让我感动到流泪,真是一本难得的小说。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三)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

书中讲述了17世纪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冒险航海,途中遇险,流落荒岛的故事。在这个被鲁滨逊称为“绝望之岛”的荒岛上,鲁滨逊面临人生从未有过的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地方可逃、更没有获救的机会。但他并不因此而坐以待毙,他有顽强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悲观,他对生活不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最终将“绝望之岛”变成自己舒适、安逸的家园。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鲁滨逊制作陶器。作者不厌其烦的介绍他怎样将泥罐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下面生了一堆炭火,一直烧到罐子红透为止,保留五、六个小时的热度,然后慢慢减去火力,并整夜守着火堆,不让火力减地太快。精彩的细节描写,让神奇的故事真实可信。书中还讲述了鲁滨逊搭帐篷、修栅栏、开山洞、盖住所、捕鱼狩猎、驯养动物、开辟牧场、种植庄稼、学做面包、制作家具……还拥有了一个奴仆“星期五”

。这本小说非常有趣。看了之后,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在困难面前,我们应该像鲁滨逊那样,不抛弃梦想,不放弃克服困难的希望。在一点一滴努力中,那些看上去遥不可及的梦想最终会成为现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朝花夕拾》 (篇四)

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木栏,高大的皂菜树,紫红的桑椹;也不必说——这是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会稽县人,中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思想家、革命家、文学家。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鲁迅先生这一中写了那么多的文章,我却偏偏喜欢《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主要写了鲁迅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我们可以从中看出鲁迅先生早年的生活情形。

记得《朝花夕拾》中有(篇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写了童年时期在百草园的乐趣,中间插叙了长妈妈讲述的美女蛇的故事,以及鲁迅在冬天雪地捕鸟的乐趣,后来鲁迅先生不知道因为啥被送到了最严厉的私塾,在私塾中鲁迅与学友在三味书屋后院找乐趣,并且写了鲁迅先生在上课时的调皮,全文写了鲁迅先生童年时期的天真、调皮。

《朝花夕拾》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生活紧密地结合起来,显示了鲁迅先生真实而丰富的内心世界。作者还讽刺并批判了旧社会的封建以及旧道德。

“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罢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这是《朝花夕括》》中比较著名的一句。《朝花夕拾》真的是一本好书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朝花夕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五)

我有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最喜欢的,还是去年9岁生日那天买的那本《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书,分五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样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听听这里面的故事吗,让我讲给你听吧?!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现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万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这本书用图画的形式,写得非常生动有趣,十分吸引人。我前后看了好几遍,有的地方都能背下来。它——使我懂得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十分喜欢这本书。

前几天,德城区黎明小学的语文老师到我们班讲课,在讲《鲸》这一课的过程中,老师提问:鲸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第一个举起了手。我从地球的形成,讲到生物的出现,再到恐龙的出现、灭绝,一直讲到鲸鱼的出现,并把所在的地质年代,如朱罗纪、白垩纪等都讲了出来,老师听后很高兴,风趣地说:这位“小达尔文”讲得很好,请坐下。同学们和我们学校的校长及班主任都笑起来,投来羡慕的目光,我还怪不好意思的。从此后,有好些同学不叫我的名字了,直接称呼“小达尔文”,我嘴上虽然说:不能这样叫,但心里暗自高兴。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使我长了知识,使我在同学们中间出了名,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今后,我还要学习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了成为真正的“达尔文”,为我们国家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六)

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对话,对于很多人而言,历史书古板枯燥,起初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可当我读完这套历史书后,便改变了我的想法,这套书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明朝那些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明史学会会员、青年历史学者---当年明月,这本书获得“新浪最佳图书奖”,“当当网终身五星级图书”等荣誉,多年来畅销不衰,已被译为日、韩、英等多国文字出版。

《明朝那些事》以正史史料《明史》为基础,作者以通俗易懂、幽默风趣的方式,给读者们重现了明朝从朱元璋皇帝开国到崇祯皇帝殉国三百年精彩传奇的历史。该书生动形象地描写了历史事件的发展,刻画了人物心理活动,并以科学的逻辑手段分析历史谜团。这本书深深地吸引到了我,值得每一名学生去学习阅读。

走进《明朝那些事》,我总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也穿越到了明朝。在这里我认识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有布衣出身,最后成为皇帝的朱元璋,有料事如神,无所不知的第一谋士刘伯温,有舍生忘死,以一万大军击败努尔哈赤十万大军的名将袁崇焕。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伯温,他虽然是一介平民,却是那个时代最优秀的谋士。他料事如神,足智多谋。作为开国第一功臣,他为明朝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是由于朱元璋担心子孙无法驾驭群臣,刘伯温和其他功臣都被朱元璋赐剑自杀,一代传奇谋士就此陨落。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从这些历史人物身上感同身受他们面对绝境时的痛苦挣扎,而且也激发了我对中华民族五千年历史文化的兴趣。

读史可以明鉴,知古可以鉴今。亲爱的同学们,听了我的推荐,你们是否也迫不及待地想阅读这本书呢?心动不如行动,那就在寒假里赶紧去阅读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 (篇七)

我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书,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就是无忧自考网为大家整理的7篇《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希望对您有一些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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