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2023年1月1日起,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由12级调整为14级。 投保人可以自主选择任意一个阶段缴费,多付多,长付多。
据悉,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联合发放《关于调整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
在原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12档缴费的基础上,增设4000元、5000元两档缴费
调整后,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到14个档次。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贫困户、贫困人口、重度残疾人和计划生育“两户”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由县区政府代缴100元,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
在鼓励政府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更高水平的缴费方式,进一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和政府代征缴费总额与现行各项缴费等级标准一致,
按缴费总额相应的缴费等级享受政府补助金。
选择100-3000元参保人的,按照《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方案》确定的省、市、县补助标准补助。 选择4000元分级缴费的,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0元,
市级财政选择每人每年补助70元的5000元分级缴费的,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0元,市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元。 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按照《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通知第六条规定补充个人缴费的,参保人员可以按照未缴费年度或本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进行补充。 希望:缴纳提高年度缴费等级标准的,
参保人员可以按照缴费年度或者本年度缴费等级标准补缴,但同一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本年度最高缴费等级标准。 补征提高当前年度缴费标准时,
按最终个人缴费总额对应的缴费档次享受政府补贴的未缴年度或提高已缴年度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领取年龄,存在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参保人员从全额缴费后的下一个月开始计算待遇。 参保人员待遇确定后,不准补缴或变更缴费档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