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上半年甘肃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通知

今日新闻2023-12-18 20:19:5251data

市(州)教育考试招生院校(考试院、考办、中心),相关高等学校:

2020年上半年,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延期。为维护考生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要求,上半年毕业证办理工作正常进行。平台数据报告时间定于5月25日至29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电话时间

2020 年上半年甘肃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工作通知

(1)社会研究生证书办理:6月8日;

(2)应用型专业研究生证书办理:6月9日-12日。

二。工作场所

省教育考试院11楼1121室。

三。工作要求

(1)目前,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阶段。为保证人员安全,减少现场聚集,本次毕业证实行工作聘任制。初审通过后,我院根据毕业生人数,安排相关市(州)和高校的毕业材料提交及审核时间。

(二)初审期间市(州)教育考试招生各高校继续教育机构和院校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确保工作场所防疫措施到位,加强个人防护,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3)市(州)教育考试招生高校继续教育机构和院校要严格进行初审,认真核对考生信息,按要求梳理毕业生材料,剔除不符合专业计划要求的,杜绝虚假数据和不合格档案,及时上报数据。如信息不严的行为审核,虚假数据等。视情况按《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4)高校继续教育学院初审应用型专业毕业生档案时,须将已获证考生的过程考核课程成绩装订成册,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省教育考试院。非考官学校要提前与考官学校联系,做好毕业生材料的初审、数据上报和费用缴纳工作。我院不接受非考官学校上报的毕业生材料和数据。

(5)通过毕业初审的考生打印《毕业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一份由初审部门留存,一份连同《毕业生花名册》(签字盖章)和毕业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六)外省调入考生的课程成绩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学院通过我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调用查询。

(七)报考连续阅读专业书的考生本科毕业,应先报考专科毕业,再报考本科毕业。

(8)刑满释放人员须提交《出狱证明》办理毕业证书,并提交复印件(本人签字)。

(九)毕业证书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不签字。

(10)根据《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考中心函〔2014〕138号)的规定,考生的毕业资料必须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电子注册后才能发放。请参加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高校继续教育的院校、学院,持单位介绍信到我院自学考试办公室领取毕业证书,并及时发给考生。

(十一)毕业证书办理期间人员住宿。

来源:甘肃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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