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宝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有变化:“公”“民”同招、网上报名

今日新闻2023-11-27 04:25:4551data

5月20日,宝鸡新闻网记者从宝鸡市教育局获悉,该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流程招生发生变化,突出表现为“公”“民”招生和网上报名。通过全市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注册,同步审核,同步招生,搭建市级招生平台等。并保证招生公平。请家长注意,今年小学、初中实行网上招生,各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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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注册同步办理招生

今年宝鸡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有变化:“公”“民”同招、网上报名

近日,宝鸡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今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市级统筹、县(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各县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筹教育资源,合理划分学区,完善招生方案,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公平,严控“大班额”,严肃查处和纠正乱招生、无序择校、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行为。

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8月31日前(含)出生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送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或者休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教体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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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教育局搭建了义务教育学校平台招生,实行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注册审核、招生。小学采取网上招生,初中采取网上招生或对口直升招生。各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确定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由审批地教育局审批招生。审批地有学位结余的招生,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不允许跨市:民办学校中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学位,参照公办学校执行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或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名义组织特长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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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选择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填报志愿。

报名开始,家长登录市义务教育学校平台招生规定范围内时间。他们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选择就读学校,准确提交新生入学注册相关信息。学生的ID号是唯一的搜索信息。家长只能根据户籍或住房所在学区选择一所公办或民办学校填报志愿。报名系统设置了备选学校志愿栏。当家长选择的学区学校学位已满时,教育部门可根据备选志愿和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各县区教育体育局责成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家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信息审核,对信息不全的进行补充提交,提交虚假信息者不予r

报名结束后,由各县教育体育局按照属地原则组织辖区学校招生。按照“公民一起招,依次为录取”和“户籍为主、房屋登记为辅、就业管理为辅”的原则,安排户籍与所在学区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其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招生人数超过招生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录取将接受社会监督,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开;非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县教体局安排到相应学区的公办学校就读,没有空余学位的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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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个严禁”完善违规招生调查及责任追究机制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落实“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录取;严禁自行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学生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成绩;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选拔学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班招生,混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挂钩的“助学款”;严禁使用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试证书作为依据招生;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名或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学籍分离、学籍空登记、学籍虚假登记等现象。且不得为非法跨地区招生和非法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移。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区要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方案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完善违规查处机制招生,畅通举报受理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对于违规学校招生,违规办学等。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教育部门还将中小学招生招生纳入专项督导和常态督导。(宝鸡新闻网记者张超)

编辑:苟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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