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河北银行招标公告)

今日新闻2023-11-19 11:58:0351data

关于恢复我省2022年下半年

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工作的通知

鉴于我省疫情防控形势趋稳,我省将于2022年下半年恢复毕业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管理平台(河北银行招标公告)

报名考生请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报考毕业入口”进行报考。未报名的考生,请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输入“考生报名入口”完成报名后,方可申请毕业。

一、毕业申请流程和要求

(1)网上报名及毕业申请时间12,12月9日-12日(8:00-22:00);(2)确认及提交材料时间12,9:00-11:30,14:00-17:00)和12月13日(9:00-11:30);(3)电子比对结果将于12月16日17:00公布时间19(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四)考试成绩发布、审核、证书领取时间1。发布时间:2023年1月9日时间:17:00;2.复核时间:毕业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时间,逾期不予受理;3.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时间。

二、申请毕业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办理毕业手续。(详见《考试管理规则汇总》)(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逾期不予受理。(3)考生应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4)考生《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应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2年12月-2023年1月)有效。考生要及时更换即将到期的材料,以免影响毕业。(5)我省使用“薛鑫。com”来网上查询学历。未能核实学历的考生,请按照提示准备材料。(详见《申请毕业规定》。)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提交虚假材料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6)考生应密切关注当地疫情及相关防疫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建议考生不必,不要跨地区报考。因疫情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办理的考生,可向市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七)考生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他们要戴口罩,全程保持安全距离,积极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同时他们要配合报考做好其他防疫工作。拒绝合作者严禁入内报考。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

主编:张晓明

监制:朱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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