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考研重点(法学史考研)

今日新闻2023-11-12 23:36:2051data

古代部分的比重一般在总试题的70%-80%甚至高于80%。因此,古代法律制度无疑是中国法制史课程的考查重点。在古代部分,不同朝代有自己的关键问题。边肖分享”考研法硕:中国法制史最全考试中心。学生可以在紧张复习后测试自己的复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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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考研重点(法学史考研)

1.夏商周时期

商周时期又称为‘奴隶制时期’或‘习惯法时期’,主要是因为这一时期我国古代法律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以不成文的习惯法为主要形式。这个时间主要涉及中国法律的起源,夏朝法制概况,商朝法制概况,西周法制。其中,西周的法律制度是这一部分的重点。

2.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动荡、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古代法律实现了从不成文的习惯法到成文的成文法的巨大转变。与此同时,在社会转型中出现的“百家争鸣”,尤其是儒、法、道、墨四家提出的法律理念和法律思想,也成为中国古代最具代表性的法律思想和法律理论。这一时期春秋时期成文法律的公布,战国时期《法经》,秦国商鞅变法,儒法两家的主要法律意见是应该掌握的重点内容。

3.秦汉时期

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律制度完全确立的时期。这一时期,秦汉法律体系各具特色,具有独特的历史地位。秦代法制的特点是全面贯彻法家“依法治国”、“重刑轻刑”的法律主张。因此,秦代的刑法、经济法规和司法诉讼制度是颇具特色的内容。汉代法律制度的重点是汉初的主体立法、西汉中期的刑罚改革、法律指导思想的变化、法律原则的变化以及司法制度中的春秋量刑等等。

4.三国、晋与南北朝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古代成文法快速发展的时期。这一时期,封建立法技术、法典结构、法律内容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其中,卫法、晋法、北魏法、北齐法等重要法典的制定,名法的形成和封建法典结构的完善,以及'八辩''官当''十重罪'等重要制度的确立,是这一时期法律制度的重点内容。

5.隋唐时期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巅峰时期,也是中国古代封建法制的成熟定型时期。唐朝的主要立法,《唐律疏议》年,它的总则和分则的基本内容,它的法律的基本精神,它的特点和历史地位,它的司法机关和诉讼制度,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

6.宋元明清

宋元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后期。这一时期,中国古代封建主义在《唐律》确立的基本精神和框架基础上,在法律形式和法律内容上有所发展。特别是随着中央集权和专制皇权的进一步加强,这一时期的法律制度也呈现出为专制独裁制度服务、法律压制功能进一步加强的特点。这一时期的研究重点包括:宋代的立法和编辑活动,北宋的“重法轻法”和“重贼轻法”,宋代刑罚制度的变迁,宋代司法机关的变化,明代的主要立法,明代法律的结构和体例,明代法律“轻其轻,重其重”的特点,明代刑罚制度的发展,明代刑律的变迁,明代刑法学的发展,明代刑法学的发展,明代刑法学的发展,明代刑法学的发展,明代刑法学的发展等

从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宣布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到1949年国民党统治集团从大陆撤退,是中国近代史上的民国时期。南京临时政府《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北洋政府的宪政活动和宪法文件,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南京国民政府主要法典如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的制定,国民党政权的司法制度等。都是这个时期的复习重点。

9.革命根据地时期

革命根据地的宪政活动、宪法文件、土地立法、劳动立法、婚姻立法、刑法、司法诉讼制度和“马锡五审判方式”是复习的重点。

从横向来看,中国法律史回顾的重点,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法律制度一般可以分为法律思想、立法活动和成就、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规范、经济法律规范、行政法律规范、司法制度和主要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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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朝代的法律思想。

中国历史上的法律思想也有其明显的发展轨迹和渊源关系。在夏朝,“天理”、“天罚”的神权理论占主导地位。西周初年,周统治者提出了“以德配天,慎刑”的思想,进一步丰富了早期的政治法律理论。春秋时期,儒家和法家提出了明确而系统的法律理论。在战国和秦朝的大部分时间里,法家的理论在政治实践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西汉中期以后,随着儒家学派成功地主导了中国的政治和思想舞台,以“德主刑辅”为核心的儒家思想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法律理论,唐明清并没有脱离儒家思想的框架。所以,只要抓住以上基本线索,结合唐、明、清三代的特点,就能基本把握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

2.不同朝代的立法活动和成就。

应该说,各个时期的主要立法活动和立法成果是中国法律史进程的一条主要线索,也是回顾和考察的主要内容。夏的禹刑,商的唐刑,铸刑书,春秋的铸刑鼎和竹刑,战国的《法经》,秦律,'契约三条'和汉代的《九章律》,《魏律》,0000。055-79000,宋编,《晋律》,《北齐律》,《唐六典》和《宋刑统》,清末修律成果,《大明律》,北洋政府宪法文件,国民党政权宪法、民法、刑法。

3.不同时期的刑法。

刑法是中国古代的主体部分,自然成为审查和审查的重点。总的来说,各个时期的刑法主要包括刑事立法、主要罪名、法律适用原则和刑罚制度。

4.不同时期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法律规范。

在各类法制史教材中,民事、经济和行政法律规范的内容也占有相当大的篇幅。在民事制度中,除了所有权、契约、债务等基本内容外,婚姻制度更为重要。经济规范,秦、宋、明三代的内容比较有代表性。行政制度侧重于西周、秦、唐、清的内容。

5.不同时期的司法诉讼制度。

司法制度也是中国法律历史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总的来说,各个时期的司法诉讼制度主要涉及司法机关、诉讼审判制度等问题。重点研究各个时期司法机关,特别是中央司法机关的设立、职能、相互关系、发展演变,以及具有代表性的申诉、审判、讯问、判决、执行、复查、联合审判等制度。中国的政治思想阶段,以‘道德为主刑辅’为核心的儒家思想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法律理论,而唐、明、清并没有脱离儒家思想的框架。所以,只要抓住以上基本线索,结合唐、明、清三代的特点,就能基本把握这一部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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