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机电学院 浙江机电学院官网

今日资讯2023-11-09 04:10:29小组

浙江科技学院是一所比较年轻的院校,但是发展很快,很受浙江考生的欢迎。今天,我们来看看这个机构的前世。

1980年,浙江大学成立杭州工业学院,开始培养专科生。1983年,杭州工业学院从浙江大学中独立出来。1984年成为中德共建示范学院,更名为浙江大学附属杭州学院。1985年,在德国获得丰富的办学经验后,再次更名为浙江大学学院。1987年再次从浙江大学分离出来,杭州学院成立为浙江省省属院校。1992年改为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这个学校的名字真的不敢恭维,名字很难听。2000年正式推广。2001年改为浙江科技学院。2003年,浙江求是职业技术学院(预科部分)与浙江省轻工业学校合并。2007年,原求是职业技术学院部分并入浙江教育学院。2009年成为浙江省硕士学位工程建设学院。201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浙江科技学院被视为浙大的儿子之一。建校初期长期挂着浙大的牌子,也得到了一些浙大的优质师资。

目前有两个校区(小河山和安吉),其中安吉校区为新校区,总占地面积2700余亩。现有17个二级学院,56个本科专业,共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

国家一流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

省级一流专业:应用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视觉传达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生物工程、轻化工、服装与服饰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与计算科学。

浙江科技学院可以算是浙江近年来发展比较快的大学。21世纪初晋升第一的大学,现在正在申请大学更名。确实有钱有政策,发展很快。浙江科技学院以工科为主,在化工、材料、车辆等领域有一定优势。其中艺术学院是浙江省知名的二级学院,深受艺术生的喜爱。艺术类专业在浙江省也很有名气。浙江科技学院和绍兴文理学院是浙江近期即将更名升级的高校之一。因为绍兴文理学院还没有转独立学院,浙江科技学院很可能比绍兴文理学院更早完成更名任务。浙江科技大学位于杭州,对考生很有吸引力。不过它在湖州也有安吉校区。考生要注意自己专业所在的位置。不要稀里糊涂的去湖州。况且安吉校区离安吉县城有一定距离,区位条件也不是很好。但是浙江科技学院的发展在近几年进入了瓶颈,因为浙江科技学院是省属院校,得不到杭州大量的财政支持,只有少量的经费。再加上理工科院校对资金的需求大,形成了死循环。如果不打破这个循环,省里是不会给浙江科技学院财政支持的。即使改名为大学,未来的发展也不是很乐观。反观杭州城市学院,百亿年的支持,让很多人大吃一惊。而且浙江城市学院今年也拿到了硕士,确实有可能实现目标。即使你的历史很短,在经济强市直属的本科院校还是可以得到资金的帮助。浙江省

(图片来自学校官网)

你期待浙江科技学院成立浙江科技学院吗?

你对浙江科技学院有什么想法和看法吗?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如果想看看哪个学校的前任也可以留言,会尽快安排的。关注我,带你领略全国各地大学的前世。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主要目的是给考生介绍院校,避免浪费好成绩。如果有异议,可以直接找我聊天。

浙江机电学院官网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招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学院全称: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学院本部代码:12861

第七条学院滨江校区和长安校区是美丽的花园式学府。学院滨江校区位于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区),钱塘江南岸,钱江一桥和四桥之间,距杭州西湖仅十五分钟车程。长安校区位于海宁市,毗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在杭州湾北部的联航经济开发区科教新城长安镇。根据我院人才培养方案,2016级录取的新生全部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安校区授课,二、三年级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授课。我院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的四年制高职院校,大一教学安排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安校区,大二、大二、大三教学安排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

第八条学院性质:学院是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具有典型毕业生就业经验的国家级高校,全国首家通过中外合作办学认证的高校,浙江省首批唯一拥有两个四年制高职人才培养试点专业的职业院校。

1.招生办电话:0571—8777301886888207(传真)

2.中外合作电话:0571—87772677。

3.联系电话:0571—87772681艺术类专业。

4.纪检监察室电话:0571—87773090

电子邮件:zimezsb@163.com

6.学院网站:www.zime.edu.cn

7.招生网站:zs.zime.edu.cn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法规,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在招生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全面、实事求是地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教育理念、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学生管理等;根据学校发展规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分专业计划,负责制定省生源计划;并组织实施新生入学;组织招生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

第十二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执行,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招生目标

文章

第十五条根据浙江省有关政策,2016年学院招收退役士兵60名。这类学生按大类招生,其中机械设计与制造包括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自动化包括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计算机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物联网应用技术。工商管理包括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被录取的新生可在纳入录取类别的专业中自由选择专业。具体选专业方式和时间请关注高校招生网的相关通知。

第十六条招生对象:参加2016年全国高考的考生不限于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

第十七条外语要求:无。(学院以英语教学为主,高考非英语语言考生认真填表)

第十八条男女比例:无。

第十九条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录取”条款的考生,学院将按照“驳回”执行。

第二十条根据教育部要求,高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教育考试机构监督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德智体美等方面情况,在公平、公正、择优的基础上录取。

第二十一条根据省级教育考试院(高招委)确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规则:对于高级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规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即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以此类推;当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时,将被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辞退。

第二十三条专业成绩等级差异:无。

第二十四条专业测试要求:无。

第二十五条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总分相同时,参照单科成绩。单科考察优先顺序为:单科考试单招中职考生依次为:专业理论、数学、语文、英语;一般文科考生为: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普通理科考生为:数学、语文、英语、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第二十七条学院对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学院录取通知书由法定代表人丁金昌院长签发。

第二十九条公布录取结果的渠道: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高校招生网的录取查询和发送的录取通知书。

第三十条学历证书:普通专科(高职)专业学生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授予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机械及其自动化(中澳合作)、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商方向)(中澳合作)等专业为学院中澳合作办学专业(浙江省代码为0135)。完成学院和澳方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试后,上述专业将r

第三十一条学费标准: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等相关收费规定。各专业学费标准见《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6级新生入学须知》。

第三十二条奖助学金政策: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采取以下奖助学金措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勤工俭学、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根据相关校企协议确定)。具体奖学金和助学金评选办法见当年《学生手册》。

第三十三条根据《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院录取的三年制新生和学院联合培养的四年制本科新生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

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备注:具体评价规则请参考招生网相关文件。高职院校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参与新增奖学金的评审。

第三十四条具有保送资格并被学院录取的学生,可按《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获得新生专项奖学金:

一等专项奖学金2000元/人。

二等特别奖学金1000元/人

第三十五条成绩突出或在某一专业有明显专长并取得相应成果的学生,可按《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专业调剂。详见当年相关通知。

第三十六条新生入学规则

1.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一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

2.新生档案:被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中学(或考生所在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在报到时交学院。

3.暂停注册:新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应持相关证明向学院招生办请假。假期一般不超过2周,逾期取消资格。

4.新生户口:根据浙江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学院录取的新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迁入:如同意转入学院,请在报到时携带户口迁移证明到学校办理。新生户口性质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不想将户口迁入学院的新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浙江考生携带户口簿复印件),报到时带到学校。

第三十七条学院以往的招生要求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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