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通知,要求全省所有高校严格执行《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申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格审查申请人员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根据《办法》规定,申请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是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
二是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并取得相应成绩;
三是具有高职(专科)学历并取得相应成绩。
然而,近年来,不少考生在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时通过"非正规渠道"获得大学文凭,或者在国外"购买"学历、学位。这些"非正规渠道"获得的文凭、学位并不能满足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条件。因此,福建省教育厅要求全省所有高校严格执行《办法》,严格审查申请人员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