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同学们首先要明白的一点就是“存在即合理”。自考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主考学校应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事机构,根据任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列入学校总编制数内,由学校主管部门解决。
主考学校的职责是:
在自治区自学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承担和参与自学考试专业和课程建设、考试命题和评阅试卷和负责有关课程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参与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并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自治区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自考主考学校其主要职责是:
①制订考试计划,编写考试大纲。②选派命题教师,参与或组织命题工作。③参与阅卷工作。④拟订实践性环节考核方案,并实施考核。⑤组织毕业论文指导、答辩工作
主考学校在省高招委领导下开展自学考试工作,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制署,办理省高招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也就是说,湖北自考主考院校可以说是属于“幕后工作者”,在同学们整个自考的过程中,充当支持者。还有一点就是,对于有实践课考核即需要参与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都是由主考院校安排考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