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艺术考试大潮愈演愈烈,招收艺术类考生的学校和专业越来越多。 今天精心推荐2022年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招生方法。 大家都喜欢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我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报名
第二条报考资格
符合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考条件,并具备一定艺术专业知识的人员均可报考。
第三条报考方法
普通高考艺术系考生实行全省统一报名,我省统一发放艺术系考生号码,报名时间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11月10日止,具体报名办法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粤招) 2023 (7)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中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和高中学校考试(以下简称学校考试)。 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或面试评分)的形式。 高考由招生大学组织。
省统考分为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辑类五种统考类别,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 其中,音乐系考生按音乐学专业统考、音乐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音乐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3个统考类别选择申报,允许兼报。 音乐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取决于所选音乐类单考的种类。
省统考覆盖或使用省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附件一),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 在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参加高考的考生,如果不能确定所报考的高考专业是否为艺术类省统考所涵盖的专业,需要先咨询报考的院校,了解属于哪些省统考。 12月中上旬,省教育考试院总结了全国高校在我省2022年招生统考覆盖的艺术类学校考试专业,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对外发布。 具体发布时间取决于教育部的工作安排。
考生已填写省统考的,报名系统自动默认学校考试信息; 考生只报考省统考未涵盖的学校报考专业的,应由考生个人核对艺术类学校报考信息点。
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期间,考生不填报省统考种类或者勾选学校考试信息点的,逾期不再受理,不准参加该类型的考试。
第四条省统考报名
报考美术科统考、书法科统考和广播电视编辑术科统考的考生必须于2023年11月29日-12月3日登录广东省普高申请系统( URL:https://pg.eeagd.edu.cn/ks ),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音乐系(音乐学)专业术科统考、音乐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术科统考、 音乐系)音乐表演-器乐)报考专业术科统考的考生必须登录2023年12月10日09:00—2022年1月10日24:00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网址: 653358zs.) 2022年1月5日至星海
报考舞蹈科统考的考生,在报考普通高考时,必须从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现代舞五大舞蹈项目中选择一种应试舞蹈。 考生应负责申报自己的应试舞种。 经确认申报不能修改后,从2022年1月5日起报名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 http://zs.xhcom.edu.)报名参加非统一舞蹈种的考生,必须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相关院校的学校考试。
省统考费与普通高考考试费一并交纳,实行网上支付费用,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
第五条学校考试申请
考生在相关大学的网站上注册报名。 具体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间将在各相关高校网站上通知。
所有参加学校报考的考生都必须具备我省学校报考资格,高考报名必须采用艺术系准考证号或体育系准考证号参加报名。 组织学校考试的招生院校应当明确告知我省考生必须具备我省学校考试报名资格和有关要求才能参加学校考试,不得接收不具备我省学校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同时,要明确告知考生本校的考试专业是否是我省省统考的专业,属于哪些省统考。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生办公室)对我省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的报考成绩不予认可,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处理。
第三章考试
第六条文化课考试
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与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 其中,优先科目可以是物理也可以是历史。
第七条术科考试
(一)省统筹试点
省统考科目和要求以《关于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考院函〔2023〕120号)公布的为准。 省统考成绩全省通用。
1 .试验时间
美术: 2023年12月4日;
书法: 2023年12月4日;
播出编辑: 2023年12月4日;
音乐: 2022年1月12日-22日;
舞蹈: 2022年1月23日-27日。
2 .设定考点
书法科统考: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音乐科统考: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舞蹈科统考: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广播电视编辑科学科统考:华南农业大学;
美术科统一考点设在各地市,具体地点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安排,考场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3 .成绩评定和合格证的颁发
成绩评定。 各评分点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评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仲裁小组,对成绩评定进行异议仲裁。 美术科统考评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颁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及《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美术术科评卷工作实施细则》 (修订)的要求执行评分标准,做到准确、公正、公平。 为规范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管理,经高校推荐选聘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省统考工作的考官或评委,违反相关工作规定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不得担任学校考官或评委。 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情况通报其所在高校。
发给合格证。 评分工作结束后,各评分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艺术类专业术科统一考试成绩合成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报告。 我省将在2022年2月1日前公布艺术类考生术科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2022年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专业分数线,为达到本科分数线的考生颁发《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类专业术科统考本科合格证》,该合格证为2022年省统考覆盖的本科护生
(二)学校考试
根据教育部及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相关规定,高校艺术类招生原则上应当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专业成绩的依据。 艺术类专业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省统考覆盖的专业人员,不得组织学校考试,必须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中国画和摄影除外)、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广播电视编辑类专业在我省招生中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通过省招生考核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以外的本科,美术类(含美术学和设计学)专业)照片除外)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学校考试。
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以外的本科、书法类专业、舞蹈类专业(非统考舞蹈类专业除外)和广播电视编辑类专业在高校所在省招生中只允许本地省统考成绩的,我省招生中也不统一使用我省统考成绩高校所在省举办省统考合格后组织学校考试招生的,按我省招生原则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高校特殊情况需要组织学校考试时,经广东省招生审查同意后实施); 高校某省未举办省统考的,我省招生可以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以在通过我省统考的考生范围内组织学校考试(需经省招生审查同意后举办)
我省招生本科中,摄影及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符合我省统考覆盖专业认定说明的,应当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或者在通过我省统考的考生范围内组织学校考试(需经省招生审查同意后实施)。
所有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系高职(专科)专业(北京电影学院等高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自行组织学校考试的专业除外)必须直接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不得组织学校考试。
对省统考未覆盖的艺术类专业,各普通高校报省招生审查同意后,可自行组织学校考试。
1 .专业申报
按照教育部要求,2022年我省拟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校(含全国招生),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在教育部“艺术考试招生信息交换系统”上报,具体上报要求按照教育部2022年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设定考点
省外普通高校应当在我省设置学校考试,并于2023年11月26日前向我省填写学校考试申请书(附件三),报省招生审查。
通过评审的院校在我省统一设置的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州市美术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和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等7个试点实施,截至2022年1月10日(具体要求见附件四)
举办专科联考申请考点的,优先审批,优先保障。 在我省设置学校考试,必须执行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接受省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具体联系方式和要求见附件五和附件六)
从2024年起,我省不再接受省外普通高校在我省设立学校考试。
3 .试验要求
高校艺术系学校考试专业考试可以采用“全程监控、现场录制、作品提交、评估分离”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实时网络视频等进行评估。
高校部分艺术类专业需要组织现场考试的,应当采用我省有关专业省统考成绩和网上考试等方式初选考生,对初选合格的考生重新组织现场考试,严格控制现场考试规模。
4 .考试时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考试一般在春节后举行,要安排在3月底前结束。 具体时间请各招生院校自定。 我省定于2022年3月5日-7日用普通高考英语举行考试,有关高校应避免在这一时间段安排学校考试。 具体学校考试时间请参考各相关高校网站的通知。
5 .成绩评定、报告和合格证的颁发
学校考试评分(评分)工作由招生院校具体组织实施。
招生院校按照教育部2022年相关文件要求,按时通过“艺考招生信息交换系统”上报考生成绩。
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确定通过学校考试的考生名单,发放学校考试合格证。
普通高考报名完成后,对于全国招生的高校(专业),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高校上报的高考考生名单,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提供考生文化课成绩下载到考生报考的招生院校。 各艺术类招生院校的学校考试成绩只适用于我院校本专业,其他院校和专业不适用。
第八条应试管理
负责术科考试的考点(包括省统考、校考,下同) ) )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在当地本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要加强对考务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严格管理,严考纪律。
考试现场应当进行身份识别和考试全过程的电子监控(或现场视频监控),鼓励使用人脸等生物特征识别系统,严防替考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每个考场需要配备2名以上(含2名)教师监督员,考场周边配备若干流动监督员,视频监控室配备若干视频监督员。 监考教师应当加强对考生违禁物品的检查,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有关考生的申请材料、考试答案或视频记录材料将保留四年以供复查。
高校招生部门和学校考点高度重视学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职责,重点防范和打击考生虚报、场内换卷等考试纪律舞弊行为,学校考试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范、无序问题
各地级市招考工作要加强对属地高校考点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派出督查组到艺术类专业术科学校考点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维持良好的考试秩序。 (具体要求见附件七)
第九条违反纪律处理
按照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 艺术类专业术科省统考、学校考试等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录取依据之一,都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考试中违纪违法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9〕13号)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为考生普通高考
各招生院校要坚持依法开展考试、依法招生,对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按照《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3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四章招生
第10条招生类别
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统考、学校考试、以统考为基础的学校考试(简称“统一学校”)和统考合格四大类。
第11条招生章程
为贯彻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精神,各高校应在报名参加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前公布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高校应当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学校考试专业和考核方式、方法等,不得擅自改变向社会公布的考核、录取原则和方案。 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内容应合法、真实,表达清晰、无歧义。 高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不得以学历教育招生简章代替招生章程作为录取依据。
第12条计划编制
2022年我省拟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面向全国的招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按要求向教育部申报招生计划(各高校要按术科考试类型划分专业群体,按高校专业群体模式,统一考试、学校考试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可以不编制省专业招生计划,即全国计划的大学。 如果我省生源参加此类大学艺术类专业术科学校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高校应在2022年5月15日前与我联系,公布招生专业和计划的方式,供考生报名。 省在不招生的情况下向社会公布的高校和专家,不得招收我省生源,遗留问题由有关高校处理。
各高校编制招生计划,招生专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严格限定艺术系招生专业。
对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四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应当编制分省专业规划,安排普通专业批次录取。 高校对考生有艺术专业基础性要求的,应当在学历教育招生简章中明确告知考生应报考的专业考试科类和录取要求。 (对省统考覆盖的专业考试科类,学校不得组织学校考试)。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的录取要求不得低于普通本科批次录取管理分数线。 其他非艺术类专业不得纳入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范畴。
第13条志愿报告
艺术系统统考本专业学校(专业)全部实行平行志愿,均设立20个高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高校专业组是否遵循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由教育部批准的单招艺术院校、参照单招院校实行的单招“统一校”、统一考试合格和学校考试专业各设一个专案组报名,实行序批报名和投档。 其他艺术类院校“统一校”和学校考试专业分别设立两个大专组报名,实行序批报名和投档。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考试成绩和大学的录取要求合理报名,报名方式应另文通知。
第五章合格
第14条聘用批次及顺序
普通高校艺术类院校(专业)分本科批次和专业批次录取。
参照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独立设置本科院校实行的本科“统一学校”、统一考试合格和学校考试专业合格提前统一录取,按“统一学校”、学校考试和统一考试合格的顺序建档录取。
参照教育部批准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独立院校开展的本科统考专业和其他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工作与普通文科专业同批次录取,并依次通过统考、“统考学校考试”、学校考试。
报考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院校实行本科的“统一学校”“统一考试合格”和“学校考试”专业的考生,不得兼作提前批次录取的普通类专业。 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中,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能同时填报。
第十五条划线规则
实行省统考的高校(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术科省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情况,按音乐类(分子科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和广播电视编辑类划定文化课和省术科统考最低分数线。
省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学校考试专业,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招生计划情况,制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
统一考试合格专业的文化课录取线应参照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艺术类学校考试文化课录取线,学术科室应达到省术科统一考试本科录取线。
第16条投寄件数的排序
音乐系、书法系、美术系和舞蹈系统考院校(专业)总分750分,按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总分排序投票。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广播电视编辑系统一考院校(专业)总分750分,按普通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总分排序投票。 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术科统一考试成绩2.540%。
第17条投寄规则
(一)实行统一考试的大学)专业)采用平行志愿。 在档案评选时,根据高校招生计划,按照1:1比例“分数优先,依志愿”的原则,在考生文化课总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上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档案评选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高校专业组的志愿档案
(二)实行“统一学校”的院校)专业,由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课总成绩上线,将通过省统考且通过学校考试的考生电子文件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报送招生院校。
(三)统一考试合格的高校)专业),省招生办将省术科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总成绩在线、符合高校投稿要求的考生电子文件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发布到招生高校。
(四)实行高考的高校(专业),由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提供的高考录取名单和文化在线情况,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文件按考生志愿顺序一次性报送招生院校。
第18条录用方法
省招生办公室提交材料的考生,由高校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及我校《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自主、择优录取。
第六章组织领导
第十九条各级考试招生部门和普通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省工作要求,加强对艺术类考试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管理措施,严格操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确保广大考生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与平等竞争,艺术类考试招生诚信和社会营养
第二十条艺术类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艺术类学校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批准设立的学校考点,积极配合相关招生院校做好艺术类学校考试组织的实施工作。 对未经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批准,擅自组织艺术类专业学校参加考试的招生院校,我省一律不予批准,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自行负责处理。 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止下一年度我省招生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在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实施,如教育部和省有新的文件规定,按教育部和省的新规定执行。
2 .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3 .高校在广东设立学校考点申请书
4 .广东省学校报考点联系方式
5 .省外高校在广东省设立学校考点管理规定
6 .学校考点和招生院校的管理职责
7 .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1 :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涵盖的专业认定说明
鉴于目前我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未涵盖艺术类所有专业,现将我省艺术类统考认定办法说明如下。
一、音乐系涵盖专业认证。 学校考试专业其考试科目包含歌唱练习声乐(仅指考试乐器)中2个(含2个)以上专业的,按复盖专业处理,考生须经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大学学校考试成绩。 考试内容不包括省统考内容的,可视为未涵盖专业,其聘用以大学学校考试成绩为准。
二、美术类涵盖专业认定。 学校考试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包括省统考在内的素描、色彩、速记中的2个(含2个)以上专业,按覆盖专业处理,考生必须经过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大学学校考试成绩。 考试内容不包括省统考内容的,可视为未涵盖专业,其聘用以大学学校考试成绩为准。
三、舞蹈类涵盖专业认证。 学校考试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包括省统考基本功、应试舞蹈、即兴演奏、基础知识中两个(含两个)以上专业的,按专业覆盖处理,考生参加省统考,且成绩不合格,大学学校考试成绩考试内容不包括省统考内容或者报考舞蹈种为非统考舞蹈种的,视为不覆盖专业,其录取以大学学校考试成绩为准。
四.广播电视编辑系涵盖专业认证。 学校考试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包括省统考专业基础、故事创作、影视作品分析中两个(两个)以上专业的,按覆盖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不合格,方可认可大学学校考试成绩考试内容不包括省统考内容的,可视为未涵盖专业,其聘用以大学学校考试成绩为准。
五、书法类涵盖专业认定。 学校考试专业包括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省统考临摹和创作的任何一个(一个)以上专业的,按复盖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大学学校考试成绩。 考试内容不包括省统考内容的,可视为未涵盖专业,其聘用以大学学校考试成绩为准。
六、以上艺术系术科应统一类别考试,符合覆盖条件的专业应按覆盖专业办理。 不符合覆盖条件的专业,高校根据我校专业培养实际,认为需要按覆盖专业处理的,由高校提前报省招办,经省招办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七、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校对我省统考科类所对应的艺术类专业范围和术科统考涵盖的专业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主动与我省沟通,协商一致后向社会公布。
八、报考艺术类专业术科省统考覆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术科省统考,成绩合格,方可参加省统考覆盖的艺术类专业学校考试。 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且报考术科省统考未被专业学校考试覆盖的,不能通过。 那个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2 :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使用说明
一.系统网址: https://pg.eeagd.edu.cn/zb。
二.在登录界面的用户名栏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然后单击“登录”按钮。
(一)高校信息维护
各招生院校注册后,首先填写院校信息,方便我院与招生院校的联系和沟通。
(二)学校考试设立专门申报
各招生院校在本菜单中填写学校考试专业、学校水平、考试科目、统一考试是否涵盖的专业等信息。
(三)设立学校报考点申报
同意在我省设立报考点的高校,通过本菜单申报报考点和考试专业,对报考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上传考生报名数据。
(四)学校考试设点考核
考点此菜单用于审核大学考点申请和参加考试的专家,将考试时间提交考试院审核,并下载从大学上传的考生报名数据。
(五)高考考生报名数据报告
高考前10天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的“学校考试报名报告”菜单上传考生报名数据。 另外,也可以通过“准考证号查询”菜单,根据身份证或姓名查询考生报告的错误信息进行判断。
三.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招聘12楼1207室。 邮政编码: 510631。
附件三:省外大学在广东省设立学校考点申请书
大学代码(部标) :大学名称:
专业名称 (或按大类) |
办学性质 (公办或民办) |
计划 (全国或广东) |
是否涵盖省统考 |
意向考点 |
考试时间 |
招聘人员:联系手机:
附件4 :广东省学校报考点联系方式
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邮政编码 |
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
020—84017740 |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
510006 |
星海音乐学院(大学城校区) |
020—39363636 |
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398号 |
510006 |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020—38458840 |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 |
510640 |
广州市美术中学 |
020—83838509,83838505 |
广州市东风东路580号 |
510060 |
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
0755—25114678,25105824 |
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20号 |
518002 |
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 |
0757—86282894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四路2号(原南海师范学校) |
528200 |
佛山市顺德区实验中学 |
0757—22369823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桂畔河北岸 |
528300 |
附件五:高校在广东设立学校考点管理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团组试点实际,我省将严格控制外省高校在我省设置试点的数量和规模。 我省设置考试的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执行的本科院校招生院校提出组织考试申请,经我省审核备案后,方可在我省指定的考点组织开展专科学校考试。 我省招生录取的公办本科和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跨省组织学校考试的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特殊情况需要在我省设置考试的,经我省招生审查同意后,可以在我省设置专门学校考试。 此外,我省原则上不再接受其他高校到我省组织学校考试,需要参加此类高校学校考试的考生可以直接在所在高校参加学校考试。 除教育部批准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执行的本科院校外,我省不再接受其他高校在我省设置美术类术科学校试点。
拟在我省设立高考的省外高校,经我省招生考核同意后,需在2023年12月10日前与所选考点取得联系,明确学校入学考试实施办法,确定考试相关内容,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申报考点和学校入学考试专业各考点于2022年1月16日前通过系统将本考点组所考院校名单报我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招收我省统考未覆盖的专业,需要自行组织学校考试的,报我省招生审核同意后,原则上在大学所在地设点对我省考生组织学校考试。
三、在我省组织非美术学类和设计类专业学校考试的院校,不得在广东省外考点招收我省考生参加考试。 否则,考生考试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大学处理。
在我省设立组织美术类和设计类专业考试的院校,根据报名情况,该校考生报名人数超过我省报考点所能承担的最大容量的,报我省招录同意后,报我省不合格的考生到该校指定的外省报考点(原则上
省内自主组织学校考试的院校原则上只能在本校设立考点,特殊情况需要在省内本校周边设立考点的,考点的设置可以报我省招生审查同意后自行组织实施。
四、我省需要设置学校考试的招生院校要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我省凡不接受现场报名、缴费的院校将设置积分。 我省拟举办高考的招生院校在考前组织报名工作,考前10天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上传考生报名数据(包括姓名、性别、考号、大学学号、身份证号、专业、考试科目等) 考试前10天未能上传考生报考数据的,不得在我省组织学校考试。
五、我省不招收外省考生参加非广东高校校考。 报考广东省高考的外省考生可以直接参加相关高校的指定考试。
附件六、学校考点和招生院校管理职责
一.学校考点管理责任
(一)各试验站要成立由单位主管领导、纪检部门参加的试验领导小组,负责本试验站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为确保考试安全,各考点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在允许范围内合理接收高校和考生人数,加强公共安全和卫生问题的预判,加强与高校的沟通,根据考点考试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组织考试
(三)为加强考场管理,有效防范作弊,进入考场的考生通过人脸识别仪和身份证进行识别,使用电子监控仪对考试进行全程视频监控(录像费用由招生单位和考场共同分担),有关资料保留4年,以备复检。
(四)选择责任心强的编外教师作为监考老师和监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确保每个考场实际容纳考生人数,并配备足够的监考老师。
(五)考点要加强对考试人员的纪律培训和业务培训,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考试工作责任制度。
(六)考点要做好《招生章程》考试条例的宣传工作,要求所有考生知法、知法、守法。
(七)对考试中违纪的考生,考点积极配合招生院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取证、告知、登记备案,及时督促招生院校对违规学生进行处理。
(八)配合招生院校做好问题安全保密和后勤保障。
二.招生院校的管理职责
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一协调工作。 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研究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试评价和录取办法,统一组织考试,选派本校教师和校外专家参加相关评估工作,统一公布录取名单和录取结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建立分工明确、高效有序、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严禁高校将审批、考试、选拔等工作转移、委托、委托给二级学院、内设行政部门、个人、中介组织。
(一)及时报告有关试验数据。 凡拟在我省设立高考的招生院校均在考前组织报名工作,考前10天通过“广东省普高管理系统”上传考生报名数据(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高考号、身份证号、专业、考试科目等) 考试前10天未能上传考生报考数据的,不得在我省组织学校考试。
(二)我省设点的高校提前加强与考点的协调沟通,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明确学校考试实施方案和操作方法,确定考试相关事项,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和考试工作组织开展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管理,认真做好电子摄像机、身份识别及考试全过程的电子监控(或现场视频监控)等有关工作,全力维护学校考试良好秩序。 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报告,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决阻断一切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试验安全顺利实施。
(三)加强考官队伍建设,加大考试监督力度,成立由专家教授、招生考试行政管理人员、纪检监督员组成的专业考试工作组赴考点开展考试工作,对考风考纪负全责。
(四)全力安全保密问题。 需要艺术类专业术科学校考试的高校,应当制定本校2022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试说明,并向考生公布,根据考试说明进行命题。 学校考试命题人员由招生单位教务部门会同招生部门研究确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要求执行。 艺术类专业术科学校试点高校要建立严密的命题、问题管理、打印保密制度,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问题安全保密管理,确保问题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对造成失密和泄密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肃处理。
(五)招生院校要按照相应的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报考行为,完善学校报考管理制度,确保艺术类专业术科学校报考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 严禁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应试训练和推广活动。严禁高校教职工组织或参加上述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类艺术专业应试训练机构提供训练场地和设施。 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执行,自查自纠。 开设艺术类专业考试辅导班的,立即停止。 教师参加专业考试相关指导活动的,立即停止; 如果要为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设施,请立即进行清洁。 违反规定的,取消相关高校下一年度艺术类专业招生资格,相关教师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组织实施高考的招生院校要加强各专业学校评委评选管理,优化各专业学校考试评分细则和方法,成立专家成绩仲裁小组,纠正有争议的学校考试行为和偏差,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校考试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招生院校应当积极实行校外评委制度,校外评委所占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有条件的可以扩大一半以上。 每组评委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有条件的高校可以进一步增加评委人数。 审查员应当签订试验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审查员回避制度。 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评委,考试前应当主动报告,申请回避。
附件7 :广东省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一、考试中,发现考生实施违规行为后,监考人员应在考场记录表中填写如实、准确、详细的记录,并有2名以上(含2名)监考人员或考场巡视员、监考人员签字确认。 同时,监考老师要如实规范填写违章通知单,告知违章考生违章情况,要求考生签名确认。 考生签名确认后,监考老师将违规情况告知书发给考生。 (考生不签名的,由考场巡视员确认违规事实无误后,在告知书上注明考生拒绝签名,并同样将违规情况告知书发给相关考生。 必须在暂停的作弊材料、工具等上填写收据。
二、省统考结束后,各统考点于2022年1月26日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招考12楼1207室提交有两名监考人员签名并加盖考点的违章情况通知书。 学校考试结束后,各招生院校要及时清理考生违纪作弊情况,并将我省违纪作弊考生详细违纪作弊事实等信息和处理情况于2022年5月20日前送我院备案。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各统一考点和招生院校处理情况及考生违纪事实,对单科成绩进行取消处理,直至取消当年普通高考各科成绩(或停考)。
三、对组织考试中违反规定或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考试机构,建议取消其考试机构资格,并由有关单位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四、对组织专业学校考试中违反规定、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招生院校,建议取消我省组织专业学校考试资格,并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系统一考考生违章情况告知书
考试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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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及考场号 |
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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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姓名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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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事实及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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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接受告知书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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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告知书考生签名: |
其他 |
那么,这就是我们为大家分享的2022年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全部内容。 希望在阅读了这位编辑精心整理的内容后,了解一下2022年广东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方法的相关知识,能为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