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的有关规定,河海大学2023年继续执行普通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得低于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省份和家庭如下:
注:各省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hhu.edu.cn/)6月中旬公布的2023年高校分省分专业专项计划目录为准。
二。领导机构
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三、申请条件
实施区域由相关省份确定。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要求,勤奋好学,成绩优异。
(二)本人和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实施地区农村登记,且本人在当地连续登记3年以上。
(3)本人连续三年在户籍所在地县高中就读并实际就读。
四。注册方法
请考生于2023年4月14日10时至2023年4月26日0时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在报名页面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报名信息。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纸质材料。相关材料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材料清晰可读。
上传的材料包括:
个人陈述从高中阶段开始写,重点是考生的基本情况和报考我校的原因。考生自己写,字数600字左右。
考生信息填写完毕后,请下载打印报名表,由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字、评论、盖章。
考生还可以提供能够证明自己勤奋好学、成绩良好的重要获奖证书或材料。(考生要一一签名。论文、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中学的推荐资格。
动词(verb的缩写)选择程序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通过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初审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本着“全面衡量、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并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同时,根据各省考生报名情况,我校将编制各省、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
不及物动词录取原则
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1.非高考改革省份高考分数线(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我校第一批普通招生计划(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下同)最终模拟投档线以下30分,且不低于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的省份的控制线要求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根据不同省份和sp公布的招生计划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
邮政编码:211100
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传真)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站:http://zsw.hhu.edu.cn
九。监督机制和投诉渠道
校监处对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情况进行监督。
以及监督投诉电话:025-83786255。
10.本学位点招生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