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南京大学将于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我校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抱负、有兴趣、有才华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项培养,使他们成为未来肩负时代使命、具有全球视野、推动科技创新、引领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拔尖领军人才和国家重大战略领域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凡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各省(区、市)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注册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和学习成绩优秀的考生。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必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任意学科的奥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设置
我校拟设置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历史、哲学三大类八个专业。招生计划见报名系统。实施新高考省份的一、二类考生所选科目应符合本专业科目要求。
科类 | 招生专业 | 新高考省份选科要求 | 竞赛 科目 | ||
3+3 | 3+1+2 | ||||
理科类 | 专业组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物理 |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不限 | 数学 物理 信息学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
物理学 | |||||
专业组2 | 化学 | 物理和化学 |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化学 | 化学 生物学 | |
生物科学 | |||||
文科类 | 专业组3 | 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 历史 | 首选科目历史 再选科目不限 | —— |
历史学 | |||||
哲学 |
考生的身体条件还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三。注册方法和选择程序
(1)网上报名。4月10-30日,考生可登录我们的强基础项目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4),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和真实。报考我校强基础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其他院校。
(2)志愿填报。在省内设置的招生专业中,第一类考生可根据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二类考生在符合报名条件的竞赛科目专业组中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未设置相应专业组招生计划者不得报考(志愿填报多或未按要求填报无效)。自愿报告提交后不得修改。
(三)确认志愿。要求考生在高考结束后6月20日前通过报名系统下载诚信测试承诺书,确认志愿。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资格。
(4)入围方法。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另行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下同)。按照我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和所在省专业计划数的6倍,分别确定入围NTU的考生名单(分数相同的考生,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名单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报考文科专业的考生名单按th排序
2.综合测试。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占NTU考核成绩的60%和40%。面试重点考察考生在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和专业发展潜力,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按考生入围笔试的专业组,其中,
(1)专业组1笔试科目为数学探究,主要考察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和计算能力;
(2)专业组2笔试科目为化学合成,主要考察相关学科基础,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
(3)专业组3笔试科目为阅读表达,主要考察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3.NTU的评估计划可能会因当地疫情而有所调整。
(6)录取方式。按照一、二类考生“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 NTU考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录取。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当最后综合成绩相同时,按高考和NTU考试成绩排序。
我校将于7月5日前确认录取名单,公示录取标准,提前完成本科批次录取前的录取工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训项目
我校将充分发挥综合性高校的特色,集聚一流学科、一流师资、一流教育资源的优势,依托南京大学新时期“三维四维”人才培养新体系,以强基础计划建设学生特区,引导学生在大师引领下聚焦国家重大需求、人类未来重大挑战、重大科学问题等重点领域。通过探究和创意活动,强化使命感,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
(一)阶段考核的动态进入和退出机制。要根据学生的兴趣发展和学习能力,建立科学的、多阶段的、动态的进出考核机制,加强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过程跟踪,为学生建立动态的进出通道和分流引导,注重激发学生探索未知的热情,促进学生不断深化自我认知,帮助学生确定符合个人优势和潜力的研究方向和目标。
(2)综合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的优质课程体系。以大一研习班、通识教育课程、阅读经典计划课程群、科学之光通识教育课程为核心的通识教育体系,有助于学生整合不同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开阔视野,提高综合素质。以“文、理、医”协调发展、特色发展的学科支撑体系,构建思想性、学术性、交叉性的专业课程体系和跨学科研究平台,构建此项研究的衔接和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在相关学科领域进行深入广泛的探索。
(3)追求卓越的科研和培训体系。以培养基础学科学术殿堂“准学者”为目标,坚持龙头地位,“一生一课题”,打通校内外各级高水平研究平台,让学生接触专业前沿和顶尖学者;坚持以硕士为指导,“一生一导师”,构建覆盖“学术-学术-职业”的多维度本科生导师制,促进科学专业人才的培养
(1)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生电子综合素质档案统一上传至至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当地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注册系统。
(2)对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在强基计划中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三年内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处理。毕业后,毕业证、学位证一律注销。中学应对出具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再参加新生复试。本科专业范围变更原则上仅限于我院强基础计划招生专业,将按照强基础专业动态进出计划执行。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考试期间,考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行承担。
不及物动词监督保障机制
(1)我校强基计划的招生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此过程中,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正,录取标准公示。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我院强基计划招生工作由南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也接受社会监督,邮箱为qingfengnanda@nju.edu.cn。
(四)我校强基计划的招生和招生培养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政策如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七。咨询和联系信息
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件:bkzs@nju.edu.cn
微信官方账号:ndzsxlj
八。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