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校教务网,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自考指南2023-11-09 12:20:27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校教务网,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简章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4485;四川招生代码:5653

第五条办学层次:大专(高职)

第六条办学属性:全日制民办高校。

第七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九条招生就业处是高校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高校招生管理规定,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办理普通全日制高校(高职高专)招生日常事务。

第十条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录取期间将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和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2023年招生专业详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二条学院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招生计划,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上报。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方针和规定,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定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已进入档案的考生,按专业志愿和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由学院调配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在线的基础上,我院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先进考生。

第十六条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根据学生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在招生过程中,招生计划的调整需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文件。

第十八条我院招生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无要求。

第19条T

第二十四条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生退费办法按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改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招生就业办公室

电话:(0816)2821838 2821216

QQ: 800038388

电子邮件:scdjzjc@163.com

网站:http://www.scemvtc.com

邮政编码:621023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龙康路10号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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