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动画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吉林动画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级别: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卜式路168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文化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互联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软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网络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戏剧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表演专业学费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戏剧导演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戏剧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摄影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摄影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视觉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服装设计专业学费每学年每生19200元;
工艺美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艺术类、技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Recording arts的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动画(影视特效方向、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为每生每学年4.8万元;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动漫专业学费每学年每生21600元;
飞机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飞机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飞机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
第三章学业证书的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动画学院授予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七条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政策的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内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助学贷款补偿、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等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
从我校学费收入中,全额拨付5%的资金,用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奖学金的激励和资助体系包括董事长创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平台奖学金。学校还成立了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组织——阳光社,为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条其他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这个《简介》年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每一位新生。
第五章入学须知
第十条外语专业培训的要求
各专业无外语限制。学生入学后,只提供英语教学,英语考生报考。
第十一条核定男女生比例要求。
没有
第十二条批准的身体和健康要求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准入规则
1.备案原则:根据各省相关政策规定;
2.艺术类专业成绩的认定方法:各省各专业的认定方法请参考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报考指南(专业成绩的校考或统考成绩);
3.计划调整的原则:
平行投档省份:优先考虑已入档考生。如果一个专业生源不足,剩余的计划会调整到其他专业或其他学科。录取后,如计划仍有剩余,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每次向社会征集前,学校会根据学生和招生的实际情况,对征集的专业和学科以及公布的征集计划进行调整;
非平行省份: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如果某个专业生源不足,剩余计划会调整到其他专业或其他学科;第一志愿调整录取后,如总体计划仍有剩余,学校将根据生源和录取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剩余计划的专业和科目,再按志愿填报顺序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无年级差异;
以上省级招生部门政策有特殊规定的,以相关政策为准。
4.专业排名原则:对于高级考生,一般文科专业按高考文化分数线录取;艺术类专业按其综合成绩选择(表演类专业除外)。对所有网上考生一次性报名的省份(内蒙古自治区除外),艺术设计类专业首先优先录取高考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排名在报名考生之前(含)5%的考生,其余考生按合成成绩录取。
同院校志愿专业录取原则:对于同院校考生,按照“分数明确”原则录取(分数优先、参考志愿、无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转入不完整专业。凡专业志愿达不到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调剂但成绩达不到调剂标准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一律予以辞退;
5.排名得分的核算方法:
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合并成绩=高考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
其他专业合成分数线(艺术设计专业,部分影视传媒专业等。)=高考文化分0.6专业分0.4;(吉林省美术设计类专业合并总成绩=高考文化分0.6专业分)。
t之后
6.同分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排名分数相同的,先录取相关科目高分考生,再录取专业分数、外语、语言(表演类专业在专业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高分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录取优先级为外语和语文)。文化管理、软件工程、网络与新媒体、市场营销、数字媒体技术、互联网金融、飞机动力工程、飞机制造工程、飞机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优先,相关学科为数学、外语、中文。播音与广告专业以中文、外语、数学为主。
7.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动漫、影视特效)招收专业志愿明确的考生,英语语言考生报考;
8.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
运用“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艺术类专业排名分数线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0.4播音与主持联考成绩0.6;
同艺术设计、编导、音乐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0.6,艺术、编导、音乐统考(或其他艺术联考)成绩0.4;
表演专业:参照本校录取原则。
9.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个别省份除外,见各省招生办公布的文理科招生计划);
10.专业有两个及以上(含)专业方向的,招生后按学校相关规定选择学习方向;
1.以上录取原则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按省级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联系信息
学校网站:http://www2.jlai.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高新区卜式路168号
电话:0431-87021904,87021910,87011156
联系人:王老师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