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教务处,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自考指南2023-11-09 09:16:27chanong

Xi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2019年3月

第一章总则

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教务处,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

第二条学校名称:Xi财经大学行知学院

第三条学校代码:13680

第四条学校地址:陕西省Xi市翟宅路57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七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我国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我校分省份、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我校招生委员会参与编制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录取规则,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入学考试

第十条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所有外语课程均为英语授课。参加非英语语种全国统考的考生,录取后需要重新学习英语。请慎重申请。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二条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按照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或顺序志愿录取。所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如果对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满,均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未满,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专业录取规则:对按调档比例分级的考生,我校将优先考虑考生专业志愿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视为平行志愿的规则,专业成绩不存在年级差异。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文学(理科)、外语单科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五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查阅档案时,按照加分后国家照顾政策的分值排序,从最高分到最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高考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但实行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系统自动分配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辞退。

第十七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我校可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相关制度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预留计划用于调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的招生比例下网上报考我院的生源不平衡情况。普通本科预留计划控制在1%以内,艺术本科控制在15%以内。

第十八条体检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分数达到规定标准时

第二十四条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单位落实后,根据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享受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第二十五条2019年普通本科生学费标准为:语法、金融、工程、外语每生每学年2万元,旅游管理每生每学年2.3万元,艺术每生每学年2.2万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800元。学生代理费按照自愿的原则,按实际支出收取。学校收费及退费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山甲行发[2005]148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通过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俭学、校内资助、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伙食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奖励和补助制度。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62976824、63036981、63036982(招生办)

地址:陕西省Xi市翟宅路57号

邮政编码:710038

网站:www.xcxz.com.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由Xi财经大学行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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