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规定
一、学校全称:贵州警察学院(GB代码:12107)
二、办学性质:公办高校。
三、学校层次:本科;学院(高等职业教育)
四。学院地址:贵阳市龙洞堡
动词(verb的缩写)学校类型:全日制。
6.学校主办:贵州公安;业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七。招生目标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还必须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截至当年8月31日)的贵州籍学生应为往届高中毕业生。学生的籍贯原则上应为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八。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总招生计划1800人,5个本科专业招生计划700人(公安专业女生招生比例不超过公安计划的15%),高职(专科)学生11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生源省份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计划
层次 |
招生类型 |
专业 |
计划数 |
总计 |
本科层次 |
提前录取 本科批次 |
侦查学 |
75 |
300(含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 |
治安学 |
75 |
|||
公安管理学 |
75 |
|||
刑事科学技术 |
75 |
|||
普通本科 |
法学 |
400 |
400 |
|
专科层次 |
普通专科、 分类考试、 中职推优 |
法律事务 |
261 |
1100 |
法律文秘 |
228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419 |
|||
安全防范技术 |
62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30 |
|||
合计 |
1800 |
(详细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贵州警察学院2023年分省拟招生计划数 |
||||||||
省份层次 |
贵州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重庆 |
四川 |
云南 |
合计 |
本科 |
650 |
5 |
10 |
5 |
10 |
10 |
10 |
700 |
专科 |
970 |
10 |
20 |
10 |
35 |
35 |
20 |
1100 |
九。招生条件
取得高考报名资格、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身体健康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符合学校警务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病和严重慢性病。
公安专业报考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如公安部、教育部发布了新的招生办法,按新的文件标准执行)
(1)政治条件:
考生政治条件应达到《公安院校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且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审,所在县(区)、市公安机关的审查意见必须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明确结论。
(2)身体状况: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巩峥〔2000〕137号)规定,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和体型端正,无明显五官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视、斜颈、各种疤痕、胎记、痣等。),颈部、手臂、腿部(膝盖以下)是否有明显的疤痕、胎记、色素斑等大面积疤痕,下蹲是否困难等。),没有嗅觉迟钝,没有鸡胸肉和no .没有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m身体对称(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Kg)=体长(cm)-110)。
3.左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0.6)。无色盲,色弱。
(3)身体状况:
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以上及以下,含标准数)。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下表:
体能测试项目及资格标准
项目名称 |
受测 次数 |
合格标准 |
|
男性 |
女性 |
||
50米跑 |
1 |
9.2秒 |
10.4秒 |
立定跳远 |
3 |
2.05米 |
1.5米 |
1000米跑(男) |
1 |
4分35秒 |
4分36秒 |
800米跑(女) |
|||
引体向上(男) |
1 |
9次/分钟 |
25次/分钟 |
仰卧起坐(女) |
备注:1。以上项目和标准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23年修订)》对高三学生体质健康的要求。
2.上述四项中有三项或三项以上符合标准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X.自愿填写报告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各省统一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报考我院公安本科专业的贵州省考生须提前填报志愿;申请本科的人
我院招生采用网上远程录取。公安专业录取:本科提前安排;普通录取安排在本科批次和高职批次。报考我院的省外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批次规定的时间录取。公安专业根据高考文化成绩、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政治考察等综合情况进行选拔。非公安专业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上述测试。
录取时,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平行投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第一平行投档)考生人数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征集志愿)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到我校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辞退。
十二。收费标准
层次 |
专业 |
收费标准 |
本科层次 |
侦查学 |
4100元/年 |
治安学 |
4100元/年 |
|
公安管理学 |
4100元/年 |
|
刑事科学技术 |
4200元/年 |
|
法学 |
4100元/年 |
|
专科层次 |
法律事务 |
3500元/年 |
法律文秘 |
3500元/年 |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3500元/年 |
|
安全防范技术 |
3500元/年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500元/年 |
十三。奖励和贷款奖学金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学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可享受相应档次的奖学金。根据国家和省教育部门的相关精神,对贫困学生给予国家或省助学金。
十四。学生管理和毕业
学生入学后,实行警察管理,统一着装。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警察学院毕业证书。
公安专业毕业生毕业后就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考试,按一定比例择优录取;在国家政策引导下,非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由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就业。凡自愿报考公务员单位的,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十五。监督机制
(1)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学院成立了由学院领导、纪委、纪检监察部门、招生部门和师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就业办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2)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设在学院纪检办公室,参与和监督招生、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执行招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工作将认真履行章程中公布的承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现象。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六。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851-85407159,85407599
监督电话:0851-85400182
传真:0851-85407599
网站:www.gzjgxy.cn
十七: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招生工作,由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