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警察学院招生简章2020,湖南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是什么

自考指南2023-11-08 09:26:29chanong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应当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湖南警察学院招生简章2020,湖南警察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是什么

第二章学校全称、办学地点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学校全称是湖南警察学院。

学校代码:11534

第四条学校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

第五条学校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三章招生主管部门、咨询及联系方式

第六条招生工作由省公安厅和学校负责,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731)82791713(也可传真),82791758

页面:www.hnpolice.com

电子邮件:zsjy@hnpolice.com

地址:中国长沙远大三路9号,邮编:410138

第四章招生范围和招生对象

第八条学校将于2023年在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山西、福建、四川、贵州、云南九省(自治区)招生。各省、各专业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本省也包括参加过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公安专业招生对象为:具有湖南籍(学籍、户籍),年龄应符合报考条件(以2023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文件为准),且应已往届高中毕业的未婚青年。

第五章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成立由省公安厅、湖南警察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掌握招生政策,审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招生工作人员名单由学校根据招生工作需要提名,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招生业务;坚持正直、公平和正派的原则,责任心强;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

第十二条招生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招生相关文件,参加招生业务培训,掌握招生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招生流程和录取方式。未参加培训者不得参加招生工作。

第六章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

第十三条学校的侦查、治安、刑事科学技术、禁毒、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7个专业为本科公安专业。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关于公安专业招生的规定,考生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

第十四条公安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细则》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以公安部2023年公安专业招生文件为准):

(1)身高体重: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m,体重不低于45kg身体对称。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25%以上的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的为过于消瘦,不能招募。

(2)视力和辨色力:单侧裸眼视力为ab

(八)无血液病、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没有肺结核;无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和肾功能不全;无严重的急性或慢性肠胃疾病;无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无梗阻的胆结石或尿路结石;没有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

(9)无恶性肿瘤、急慢性肝炎和肝硬化。

(X)没有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和支气管哮喘。

(11)无癫痫、精神病、癔病、夜间梦游、严重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病史。);没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十二)无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没有大动脉炎。

(十三)无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没有艾滋病。

(十四)无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创伤后综合征;没有严重的慢性骨髓炎。

第十五条报考公安专业考生的体能测试项目及资格标准(以公安部2023年发布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文件为准);特定情况下,体能测试项目如需调整,由学校报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性别

测 试 项 目

合 格 标 准

男子

50米

7″1以内(含7″1)

1000米

4’05″以内(含4’05″)

俯卧撑

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立定跳远

2.2米以上(含2.2米)

女子

50米

8″6以内(含8″6)

800米

4’00″以内(含4’00″)

仰卧起坐

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立定跳远

1.5米以上(含1.5米)

第十六条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英勇善战,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志愿参加公安工作,经公安机关政审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取消政审资格(以公安部2023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文件为准):

(一)最近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治安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政法机关调查控制的;

(三)曾受开除学籍、团员身份或党纪处分,或近三年内曾受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四)参加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非法组织或者组织黑社会组织的;

(五)有吸毒史的;

(六)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一人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罪正在服刑的;

(七)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坚持错误立场的法轮功等邪教及其他非法组织骨干成员的;

(八)其他不适宜录取的情形。

第十七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时间为6月底至7月初。具体时间以学校公布为准。

第七章自愿报告

第十八条考生必须在各省统一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填报志愿。报考我校公安专业的湖南省考生须在本科提前填报志愿,报考我校普通专业的考生须在本科第二批填报志愿。

第十九条报考学校的考生应在各省相应批次志愿栏准确填报志愿。报考本校公安专业的湖南省考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一栏填报志愿,且只能在参加本科提前批的六类院校(专业)中选择公安院校湖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不能跨班混报,否则志愿无效。湖南省考生报考第二批本科志愿栏相关专业普通本科批准志愿。

第八章录音

第二十条学校招生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一学校

第二十三条招生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审核每位考生的电子档案,对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不符合要求或不达标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公安专业根据考生文化成绩和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普通专业录取,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对于分数低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二十六条法学专业不录取口吃学生。

第二十七条学校外语教学使用的语言是英语。

第二十八条根据公安机关录警实际需求,公安专业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人数的10%。职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九条一般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号)、教育部大学生司关于《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规定除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人社部〔2010〕12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规定和教育部大学生司(教司〔2010〕22号)《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的规定外,公安专业考生的身体条件还必须符合第十四条中的相关身体条件

第三十条录取通知书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统一邮寄。

第三十一条录取结束后,考生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或拨打公布的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三十二条公安专业新生入学后,由湖南省公安厅和学校共同组织全面复查。不符合条件者,三个月内发现,转普通专业或取消资格。

第九章学校管理和毕业待遇

第三十三条各专业学生统一住校。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学生由警察管理,在学校采用统一的制服。

第三十四条学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学校按照自愿原则动员学生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人身伤害的,按照令号处理。教育部2002年12月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学生完成学业,经各种考试、考核合格,授予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三十六条公安专业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中央等六部委文件精神执行。普通毕业生就业是双向选择,自主创业。

第十章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各类学校招生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2023年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

调查:7150元/年

公安:7150元/年

交通管理项目:7150元/年

刑事技术:7150元/年

禁毒:7150元/年

警察指挥与战术:7150元/年

网络安全与执法:7150元/年

法律:4000元/年

行政:4000元/年

信息安全:4800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800元/年

应用心理学:3800元/年

第三十八条所有学生实行团体住宿,住宿费1200元/年。(含热水维护费100元,空调维护费100元)

教授

第四十二条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应当给予资助。学校有国家助学金、校级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临时补助。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前,需要对贫困生进行认定。步骤如下:本人申请后,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章的,可由政府盖章)和《湖南警察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学校行政部门审核公示,由学校研究确定贫困等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校级特困补助原则上必须得到贫困学生的认可。

第四十三条贫困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由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每年7月至9月向入学前注册地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学校不再组织大学生贷款。

第四十四条学校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接受社会各界捐赠等多种方式,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二章纪律

第四十五条招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教育部、公安部发布的有关文件和政策,遵守各省(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

第四十六条招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接受考生和家长的馈赠或者宴请,不得接受红包、礼金。

第四十七条招生工作将认真履行章程中公布的承诺,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现象,严禁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参与招生,收取任何与招生挂钩的费用,严禁虚假招生宣传或非法招生。凡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纪律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者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三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o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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