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物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黑龙江生物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国际代码):13447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学校级别]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位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路群英街
[邮政编码] 150025
[学院概况]
学院成立于1948年,位于哈尔滨,目前有8000多名学生。学院是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实验学校;黑龙江省首批骨干高职院校,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项目立项单位;黑龙江生物制药职业教育集团、黑龙江农村电子商务职业教育集团为牵头单位(理事长单位);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2门;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黑龙江省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养鱼实习全过程教学改革成果在全国30余所同类院校推广;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培训基地1个,人社部专项资金支持的特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1个,省级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重点建设专业2个,黑龙江省高水平专业1个,黑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9个;2013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三。
学校基础设施齐全。总面积69.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1万平方米。图书馆拥有纸质图书51.6万册,包括一个由中央政府支持的职业培训基地,181个校内实验实训室和259个校外培训基地。多媒体教学设备覆盖所有教室。
学院下设生物制药分院、农业与食品科学技术分院、智能工程分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分院、经济管理分院、信息工程分院、建筑工程分院、人文分院等八个分院,以及思想政治系和体育部。学院专业特色突出,形成了以生物制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绿色农业为骨干的专业群。目前共开设38个专业。
该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358人,教授28人,副教授128人,“双师型”教师216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名,省名师7名,全国农业职业教育名师2名,省、委、院级学科带头人35名,博士、硕士以上学历教师占59.7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黑龙江生物技术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院校(专业)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学生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黑龙江生物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黑龙江生物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阳光招生、公平竞争、程序公开、规范运作、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黑龙江生物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黑龙江生物技术职业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日制高职院校(学院)的整体招生工作。
第五条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负责
按照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可根据各省模拟投档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在录取时,学院可根据报考学生的素质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专业志愿者的调整
根据教育部当年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定,根据生源所在地高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
第三,需要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待遇。
符合教育部加分或降分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特殊专业考生的录取,按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考生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对学院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招生专业的语言要求
第八条各专业语言不限。
第六章其他
第九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见黑龙江生物技术职业学院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院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收取不同的住宿费。
(600元/生/年,800元/生/年,1200元/生/年)。
第十一条报考我院的录取结果可在网上查询。
第十二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黑龙江生物技术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黑龙江生物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入学咨询】
电话:0451-56860111 0451-56860220451-56860555
传真:0451-56860111
网站:http://www.hljswkj.org.cn
电子邮件:s56860555@163.com
邮政编码:1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