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保障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创建于1952年,2002年1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而成。
1.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
2.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3.国家标准代码:11799
4.办学性质:公立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含中外合作办学)
6.学校地址:
南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邮政编码:400067
南岸校区蓝花湖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28号;邮政编码: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鹅石宝山26号;邮政编码:400020
7.就读地点:国际商学院、体育学院新生就读南安校区;机械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艺术学院、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大一新生就读南岸校区蓝花湖区;其余新生就读江北校区;从大二开始,艺术学院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将继续设在兰花湖地区,其余学院学生将迁至南岸校区就读。
8.办学的基本条件:
重庆工商大学是一所集经济、管理、文、工、法、理学、艺术等学科于一体的高水平财经类应用型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支持的重点大学,重庆市人文特色的国际化大学。学校现有80多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专业4个,国家级“一级专业”13个,重庆市“一级专业”28个,市级专业群5个,市级专业群22个。学校现有南岸校区、兰花湖校区、江北校区和杨光岛校区(正在建设中)。
第三条证书发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放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目前有两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育部[2006]59号文件):一所是3354国际商学院,非独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美国韦德大学合作办学(许可证号为moe 50 USA 02 dnr 2000002 o);二、与波兰华沙人文社会科学大学合作举办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3354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许可证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统筹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成立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委监察室负责本科招生的整体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港澳台地区招收全日制本科生,根据职业发展、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拟定招生计划。
第七条学校设有经济与贸易、金融、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公共管理、新闻与传播学、法学、社会学、计算机、机械化工与药学等13个大类(含38个专业),其他专业按具体专业招生。
序号 |
大类名称 |
包含专业 |
1 |
经济与贸易类 |
贸易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财政学类 |
财政学、税收学 |
3 |
金融学类 |
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 |
4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 |
5 |
旅游管理类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
6 |
工商管理类(财会)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 |
7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城市管理、土地资源管理 |
8 |
新闻传播学类 |
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新闻学 |
9 |
法学类 |
法学、知识产权 |
10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社会工作 |
11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 |
12 |
机械类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 |
13 |
化工与制药类 |
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 |
学校招生专业(类别)、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省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网上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投档,按有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根据“专业院校”志愿分省,考生档案到我校直接录取专业,不再进行专业分配和调整。
非高考改革省份或按“专业组院校”报名的省份,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和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1.投档分数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排名规则确定排名。所在省无排序规则的,文史类、历史类或不分文理类考生按其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高分者优先;工科、物理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名,高分者优先。
2.报考专业计划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安排在空缺专业;不符合其专业志愿和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取消学籍。
第十三条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应达到省级招生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按照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本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专业志愿安排。
按顺序志愿填报的省份按综合成绩排序,专业按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综合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皮得;文化总得分次数;300次;30%) (pide为统考专业成绩;统考专业次总成绩;300次;70%),并保留两位小数。
3.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果专业分数相同,那就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
4.对于专业计划已满且有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空缺专业,直至录取满数。不符合其专业志愿和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取消学籍。
第十四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已进入档案的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招办规定的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已入档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内蒙古采取“招生计划1:1,按专业志愿”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辽宁、河北、重庆、江苏、福建、广东、湖南、湖北省在高考改革中,对招生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以省级招生办(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某些专业的外语和数学成绩要求:
1.英语、商务英语、法语、法语(中外合作办学)要求外语高考单科110分以上。
2.要求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人力资源管理、金融五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高考成绩在105分及以上。
3.蔚
第十九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化学与制药工程、体育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应用物理、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招收色盲、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经济学、经济统计、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二十条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按照国家和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网上公布,一般艺术类专业每年学费11500元/生,其他一般专业3200-5600元/生;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每年学费3.5万元,中外合作办学国际商学院相关专业每年学费2.8万元。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学费以重庆市物价部门审批为准。住宿费每人每年750-1200元。全日制本科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照《重庆工商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试行学分制收费方案》收取和结算。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到校者,应提前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逾期不请假或不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的全面审核。复试不合格者,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高考作弊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我校设有校长荣誉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综合性奖项)。并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和实践管理、学生助理等勤工助学工作平台。
第五章 收费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学校畅通招生信息咨询渠道。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https://acgozs.ctbu.edu.cn/
电话:023-62769696 023-62768134(传真)
招生监督电话:023-62769741
第二十四条我校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过去学校关于招生的要求和政策与章程有抵触的,以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相抵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