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敖晖等失议员资格

报考指南2024-01-01 20:46:1951资格小组

岑敖晖等失议员资格是近年来领域的一件重要。此次涉及到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解释、制度、司法独立等多个方面,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争议。

此次始于2016年9月,当时立法会中有多名候选人被参选。其中包括岑敖晖、梁国雄等人,他们因为在宣誓时使用了不当言论而被认为违反了宣誓条例。随后,特别行政区向最高提出申诉,要求裁定这些候选人是否符合宪制要求。最高于2023年11月判决认为这些候选人未能正确宣誓,因此失去了议员资格。

这一判决引起了广泛争议。一方面认为这是对制度的打击,另一方面则认为这是对宪制原则和法律的维护。其中最核心的争议点就是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宣誓条例。

岑敖晖等失议员资格

根据《基本法》第104条规定,“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行政成员、立法员、司法成员和其他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照《基本法》宣誓”。而《基本法》第104条第3款规定,“宣誓时必须严格遵守宪制和法律,忠于特别行政区,全心全意为特别行政区服务,并在宣誓书上作出郑重声明”。

因此,对于岑敖晖等人的宣誓言论是否符合宪制和法律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是言论内容是否违反了《基本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其次是是否存在恶意或者明显不尊重和的情况。最后还需要考虑到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最高做出了自己的判断。他们认为岑敖晖等人在宣誓时使用了“漠视国歌”、“港独”等言论,严重违反了《基本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这些言论也存在恶意或者明显不尊重和的情况;最后他们也认为这一判决并没有违反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原则。

然而,这一判决并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一些人认为这是打压和迫害,对和自由的发展构成了威胁。他们认为岑敖晖等人只是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没有对和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不应该被剥夺议员资格。

无忧自考(5 1 zkw.cn)编辑认为,岑敖晖等失议员资格引起了广泛争议。无论如何,这一都凸显出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宪制原则面临的挑战。只有在尊重法律、尊重宪制、维护司法独立和审判公正的基础上,才能保障特别行政期稳定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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