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金融学院

报考指南2024-01-15 20:19:4651高考

摘要

广东省金融学院

广东省金融学院(Guangdong Finance University),简称“广金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法学、文学、工学、艺术学等学科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中国-东盟金融科技合作联盟理事单位。

广东省金融学院简介

广东省金融学院(Guangdong University of Finance),简称“广金院”,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法学、文学、工学、艺术学等学科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创建于1951年,原名广州银行学校,后历经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干部学校、广东银行学校、广东银行总行干部学校、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干部学校、华南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干部学校、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干部学校、工行广州分行干部学校、深圳支行干部学校、深圳储蓄所干部学校、深圳特区干部学校、深圳经济特区干部学校、深圳市人民政府干部学校、深圳大学干部学校和深圳师范学院干部学校等阶段;198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广东金融学院。

办学设施

学校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实验楼、体育馆、学生公寓等现代化教学和生活设施,各类藏书近200万册,电子图书20万种。建有金融学院(含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投资学3个二级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部7个教学单位;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2个省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机构及10个校级科研平台。

师资力量

截至2018年3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06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6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23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4.6%;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451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1.3%。 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7人,全国金融系统优秀教师9人,省管优秀专家13人,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25人,省教学名师12人,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7人,省青年拔尖人才11人,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18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5人,省创新团队14个,获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中国-东盟金融科技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1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创新创业教育基地1个,广东省教育厅重点实验室1个,粤港澳大湾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1个,广州国际金融研究院成员单位1个,广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深圳市社科普及基地1个,深圳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1个,中欧商校联盟中方理事单位1个,CDIO工程教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1个,华南地区银行家协会秘书处所在地之一。

学科建设

学校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金融学、保险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三个学科进入A+类行列;会计学、财务管理两个学科进入B+类行列;经济学、工商管理两个学科进入C+类行列。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金融人才。 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其中本科生初次就业率为96.7%,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为83.3%。2016届本科毕业生的平均月收入超过1万元;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平均月收入超过1.5万元;2014届本科毕业生的平均月收入超过1.4万元。

科学研究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形成了以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干的学科专业体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个;拥有广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广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广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5个,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省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8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项目立项建设单位(A类)6个,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项目1项,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100强。

社会服务

学校积极响应国家和广东省的号召,主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先后与广州、深圳、东莞、佛山、中山、江门、肇庆、茂名、惠州、清远、韶关、潮州、揭阳、云浮、湛江、阳江、河源、汕头、汕尾、梅州等城市建立了校地合作交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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