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报考指南2024-01-15 15:22:4751高考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广州大学(Guangzhou University),简称“广大”(GZU),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学校创建于1960年,原名广东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广州大学。2007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2011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3年获得工程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4年11月获批新增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

广州大学招生简章

二、学校概况

广州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始建于1978年,原名广东师范学院,1986年更名为华南师范大学,2000年5月由原国家教委正式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定名为广州大学。

学校现有番禺、花都2个校区,占地面积1375亩,校舍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设有22个学院(部)和1个独立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近3万人,其中本科生约2.3万人,研究生约8000人。现有专任教师1531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124人,副高职称教师456人,博士及在读博士162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0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

三、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即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为依据,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保险学、投资学、信用管理、财政学、税收学、法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动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舞蹈学、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等专业)18000
教育学类(含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心理学、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交通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运输、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本科专业)15000
工商管理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审计学、资产评估、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工业工程、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新闻学、广告学、档案学、出版与档案管理、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公共管理、社会学、行政学、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15500
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电磁场与无线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核工程与核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包装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品检验、染整工艺、印刷工程、包装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装潢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家具设计与工程、动漫制作技术、玩具设计与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电气化铁道技术、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动车组检修技术、轨道供电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机车运用与维护、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与工程、金属材料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钢铁冶炼与加工、有色金属储运与营销、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工设备安装与维护、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炼油工程、环保工程、轻化工程、药物制剂、药品生产与经营、药学、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康复治疗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护理学专业)13500

五、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年2000-4000元。

4.学校奖助学金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的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

六、学历证书的颁发

(一)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通知》(教学〔2010〕3号)精神,我校部分本科专业可向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等手续。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0-87306070、87306078(传真)

学校网址:www.gzu.edu.cn

电子信箱:gzsb@g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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