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

报考指南2024-01-08 22:52:0351高考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电机学院是上海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也是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其前身可以追溯到创办于1906年的沪江大学和创办于1895年的南洋公学。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上海电机高等专科学校、上海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上海电机学院。 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

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一)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及较好的人文、艺术与社会科学基础,能在相关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二)硕士生培养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申请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三、报名及考试

1.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yz.chsi.com.cn)或“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zhaosheng/)。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志愿信息。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考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初试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

四、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 (二)学费标准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国家规定缴纳学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上海市物价局、财政局批准的标准缴纳学费。 2.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3.若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六、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学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

七、其他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本简章由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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