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

报考指南2024-01-22 20:25:2951高考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9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4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行列;2011年入选国家“2011计划”首批牵头高校;2012年教育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签订共建协议,同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4年获得国防科工局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5年5月被批准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016年9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等级;2017年11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并取得优异成绩;2018年12月成功入围中国特色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大学(A类)建设名单。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较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较好的科学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科研教学等部门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1.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文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够胜任在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就业为导向,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注重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促进毕业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3.通过研究生阶段的学习,达到规定的学位要求,并符合学校相关规定者,准予毕业,颁发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满分500分)以上;复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满分300分)以上。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4.同等学力人员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要求执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学费标准

1、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学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学费的通知》(湘价费〔2016〕353号)文件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元/年)
030100马克思主义理论18000
03020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2000
045101法律(非法学)20000
055200英语笔译15000
0714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7500
081200软件工程16500
120403工商管理30000
125300会计15500
125210旅游管理14500

2、住宿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研究生实行公寓化管理,每人每学年12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731-88890425。

(四)本简章由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558号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21

咨询电话:0731-88821536、88222518(兼传真)

电子邮箱:czb@c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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