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

报考指南2024-01-22 04:58:3151高考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名西北建筑工程学院,1985年更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0年3月,原国家教委批准陕西建筑工业学院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合并组建新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2年4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将西安交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整体并入我校;2011年12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9月,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现设有16个二级学院(部)和1个独立学院——西建大华学院,有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本科专业63个。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8000余人,研究生近6000人。拥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6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880余名,其中教授540余名,副教授600余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0%以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设计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建筑设计研究院(所)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设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专业能力。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申请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3.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同等学力考生(含推免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2000元/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学业奖学金: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学习成绩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金额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 4.学校奖学金: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确定,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五、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咸新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41 咨询电话:029-82820535、82820625(研招办) 传真:029-82820604 电子邮箱:zhaosheng@x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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