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

报考指南2024-01-22 04:31:3051高考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邮电大学(Xi’an University of Posts and Telecommunications),简称“西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是一所以信息与通信工程为特色,工、理、管、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始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邮电高等院校,历经西北邮电学校、陕西邮电学校、西安邮电学院等发展阶段;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邮电大学。2005年12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等级。2012年9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较好的科学素养,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科研机构或高等学校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及一定的科研能力。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共25个,具体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
080100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25
085400控制科学与工程自动化15
0855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10
085600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8
085700建筑学风景园林3
085800交通运输交通工程2
085900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4
085900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1
085900资源与环境生物医学工程6
085900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7
085900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9
085900资源与环境管理科学与工程16
085900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12
085900资源与环境公共管理14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二)初试地点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设在西安邮电大学西京校区图书馆A区101室;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询准考证打印相关信息。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想政治考核和业务素质考核的基础上,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初试成绩要求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的A类地区分数线;其他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B类地区分数线。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六、体检

1.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到所在省(区、市)人武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政治思想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七、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三)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可以申请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初试和复试,且成绩合格。

八、学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8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5000元。

(二)住宿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2014〕477号)文件执行。

(三)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资助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710021

咨询电话:029-82352226、82352242、83252855(传真)

电子邮箱:yzb@xtbu.edu.cn

十、本简章由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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