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学校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牌镇大学城,毗邻广州国际商贸中心和华南理工大学新校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符合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等文件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
(二)报名办法
1.考生须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高职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2.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6日8:00至7日17:00期间登陆网报系统打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到所在中学或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三、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时间 | 上午 | 下午 | ||
9:00-11:30 | 14:30-17:00 | |||
1月12日 | 语文(历史类) | 数学(物理类) | 英语 | |
四、录取原则
1.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2.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录取。
3.对未按要求完成学业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已被录取的,由学校退回原注册地继续学习。
4.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艺术、体育类)和文化课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