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

报考指南2024-01-15 22:31:4651高考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

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医科大学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创建于1934年,原名广西省立医学院,是广西第一所高等医学院校;1958年更名为广西医学院;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广西医科大学。 学校现有南宁校区和桂林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3000亩,校舍建筑面积100余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过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20余万册,电子图书30万余册,中外文期刊1200余种,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个,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7个,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1个,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8个,临床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6个,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9个,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4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8个,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3个,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15个,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20个,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1个(非全日制)。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临床实践技能,能在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等部门从事医疗及预防、医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医学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训练,具有较好的科学素养以及一定的教学、科研能力。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录取原则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 (四)同等学力人员优先录取。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在复试、录取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完成招生计划时,由学校决定是否调整本年度招生计划。 (四)研究生学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标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5号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30001 咨询电话:0771-3816302 传真:0771-3816303 电子邮箱:zsb@gxmu.edu.cn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