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

报考指南2024-01-15 17:45:4751高考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民族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51年,前身是广西省立第二师范学校和广西省立第一师范学校;1954年两校合并组建广西民族学院;1985年更名为广西民族大学;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2013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4年荣获自治区级文明校园称号;2015、2016连续两年荣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2017年度获评区级文明单位标兵;2018-2020连续五届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位居全区同类院校前列。

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进行网上报名。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初试科目和总分等相关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四、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2.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报考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在被正式录取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调整专业或换聘导师。

五、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费标准(元/年)
030100马克思主义理论18000
035101应用心理18000
045200体育教育训练学18000
045400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18000
050201新闻与传播18000
071300信息与计算科学18000
081200电子信息18000
083900机械18000
084300材料与化工18000
085700资源与环境18000
086500能源动力18000
087800土木水利18000
089600交通运输18000
095115法律(非法学)18000
095217法律(法学)18000
095318社会工作18000
095412监狱学18000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学位名称学费标准(元/年)
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翻译、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农业、兽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体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全日制非全日制)、工程管理(在职人员定向培养)18000

六、其他事项

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本简章由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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